退票和改簽等政策的調整上,鐵路總公司不能依然沿襲陳舊思維,仍然把退票費等價格政策調整視同行政命令,少數人拍板。
春運將至,萬千乘客最為焦慮的就是購買春運火車票,而相關決策牽一發動全身,自然會引來社會關注。近日,中國鐵路總公司出臺了春運期間梯次退票收費新規,其中規定,改簽后退票收20%手續費,據稱,此舉目的是為了防止乘客多占票。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9月,鐵路公司剛剛調整了火車票退票和改簽辦法,時隔僅僅3個月,相關政策又一次進行調整,事關廣大乘客切身權益的火車票退票收費標準,如此頻繁變動,不免讓人對其科學公正性產生疑慮。
從剛剛推出的春運期間梯次退票收費新規來看,依然存在諸多問題,頗有些霸王條款的味道,值得商榷。
其一,固然一些人改簽后退票,是因為亂搶票,但也有許多改簽的乘客,都是出于迫不得已的原因,畢竟為此要付出更多的時間金錢成本,沒有多少人會以此作為兒戲。現在,為了遏制一人多占票的問題,提高手續費,毫無疑問將會誤傷那些無辜的旅客。
其二,通過提高退票的成本,來遏制亂搶票和亂改簽,聽起來似乎不錯,但實際上作用可能有限。畢竟20%手續費一般不過幾十上百元,對于那些搶票者而言,如果付這點錢就能更“保險”買到合適的票,大多數人根本不會在乎。而對那些正常改簽退票的旅客,是因為計劃趕不上變化,哪怕收取更高的退票費用,也只能忍痛割肉。
其三,據媒體報道,之所以出現個別乘客輕易購買到多張火車票的現象,一個重要原因在于現有訂票系統存在漏洞,如鐵路售票系統僅針對同一天同一車次,使用同一身份證號訂票的旅客有所約束,而對不同天同一車次或同一天不同車次,使用同一身份證號訂票的旅客沒有限制。鐵路部門不能一味在退票收費上下工夫,而忽視了自身管理中存在的不足,進一步根據日常運行中所暴露出來的各種問題,盡快對包括訂票系統在內的管理問題加以全面改進。
其四,退票政策修改,關乎消費者切身利益,涉及金額龐大,理應通過相關程序,征求公眾意見。今年9月,鐵路公司修改退票和改簽辦法,就把消費者甩在一邊,如今再次一意孤行。火車退票收費一方面有明顯的公共性,理應參照價格聽證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循程序設置進行聽證,另一方面,鐵路市場化改革之后,這也是一種商家和消費者的合同行為,但遺憾的是,消費者對合同條款的變動,幾乎沒有什么發言權。
鐵路總公司的設立,作為鐵路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理應本著市場化原則,繼續完善包括退票收費在內的各項服務,革除積弊提升質量。所以,在退票和改簽等政策的調整上,鐵路總公司不能依然沿襲陳舊思維,仍然把退票費等價格政策調整視同行政命令,少數人拍板。有關監管部門也不能等閑視之,其是否涉嫌霸王條款,是否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依法進行監管、調查。(畢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