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為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湖南新化縣衛生部門向各鄉鎮衛生院下達精神病、糖尿病和高血壓病人的任務數,各鄉鎮又將任務分派到各村。因任務與下撥的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年終績效考核掛鉤,一些基層醫生因病人數量“不達標”,只好虛報應付考核。
繼鄭州下達精神病人指標之后,湖南新化也向基層鄉鎮村莊攤派精神病人指標。攤派病患“你方唱罷我登場”,耐人尋味。
筆者在基層衛生行政部門工作多年,我能理解新化縣衛生部門為何要向鄉鎮下達疾病指標。因為績效考核要求他們完成一個任務數,否則考核的成績會很不好看。而對一個人口基數不大的縣來說,假如不把指標分下去,則無法量化鄉鎮衛生院的成績,假如鄉鎮一級沒有壓力,縣一級的任務又何以完成?
而省市一級向基層下達疾病指標時,多根據一個通認的發病率來計算,作為下撥經費的依據,也是制定任務強度的標準。而公共衛生當中的許多疾病是存在地區差異,而非均衡分布的。但層層下達的指標并沒考慮到這一因素,只是通過僵化計算得出一個數字,要求基層按此開展工作,由此造成的結果是,指標越往下分,差別就越大。不僅疾病指標如此,免費孕前優生檢查、孕檢率等指標也是如此。
不下達指標是不行的,因為績效必須量化,但過度僵化的指標任務也同樣缺乏科學性。這的確是一件兩難的事。與之相對應的是,不曝光時,這事雖不合理,但工作在推進,一旦哪個地方曝光了攤派疾病指標的事,就又走向另一個極端,什么標準都沒了,如何平衡兩端,確實考驗政策執行理性。(羅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