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戲劇家布萊希特創作過一出寓意劇《四川好人》,按初淺的理解,這個劇作的主題可以理解為“好人難做”。四川東部有個達州市,最近發生了一樁攙扶老人被賴撞人事件,也讓世人感嘆“好人難做”。尤其是被賴撞人的是三個小孩,更叫人憤憤不平,更擔心這三個孩子心里會留下陰影,影響他們今后的人生觀、世界觀。好在有三名目擊者出來作證,表示明確看到老人自己摔倒,而非被孩子撞倒。公安部門據此判定蔣某某系自己摔倒,蔣某與兒子龔某某的相關行為屬敲詐勒索,并作出相關的拘留、罰款決定,終于還三個孩子清白。劇作家可以據此寫一個劇本《達州好人》。
除了三個孩子,還有幾個“達州好人”,在此案調查中,起了關鍵作用。如果不是三位目擊證人的作證,三個小孩就是渾身是嘴也說不清了。摔倒的老人蔣某還被她兒子龔某強行送進其中一個孩子家里住下,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就這樣被“綁架”,如果沒有這三個證人,這種“綁架”不知要持續到何時。現在回過頭去想想,這三個證人出來說話,是挺大膽、挺仗義的舉動,顧慮稍稍多一點,就可能把話咽回去了。誰知道那摔倒老人的家里是干什么的?誰知道作證會惹來什么麻煩?這么一想,完全可能不敢說話了。因此,很多人碰到這種事情,都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不給自己招惹麻煩的態度。
當然,你不出來作證,我也不出來主持公道,長此以往,社會公德必然下滑,以后你需要別人幫助時就沒人出來為你說話了——從道理上說確實如此,但對一個特定的人來說,“沒人為我說話”這種境遇存在于推理中,是一種可能性;如果作證帶來的麻煩就在眼前,多數人會選擇不說話。即使良心上過不去,也會找各種理由寬慰自己。這就是大多數人根據現實利益決定自己的行為、而不是根據邏輯推理來作選擇的原因。區別在于,有的人會感到選擇的兩難,內心會感到痛苦,有的人則沒有什么內心矛盾。
達州公安部門作出處理決定,對公眾心理的影響,可以說是巨大的。此番“達州案”剛剛發生時,很多都聯想到了多年前的南京彭宇案。當時,此案審理相關判決的邏輯依據是“你不撞老人,怎么會去扶她呢”;這個判決的影響在于,由法官來認定“世界上是沒有人會做好事的”,你做了好事可能不被法庭所認可,因做好事而倒霉你自己負責——這就是直接叫人別做好人,別做好事;其對社會公德的打擊是摧毀性的。后來發生的許多同類案例也表明,這個判決的示范效應是很惡劣的。雖然無法判斷蔣某與兒子龔某某的相關行為是否直接受了彭宇案判決的引導,但兩個案子本身是極相似的。此番“達州案”的處理結果,對因彭宇案而受傷的公眾心理,是極大的撫慰與療救。
“達州案”報道后面的跟帖中,有一句話很流行:“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但是,蔣某和她兒子龔某,他們生來就是這樣的人嗎?他們以前應該也做過一點好事的吧?現在怎么會這樣恩將仇報的呢?同樣,如果不是這個處理結果,三個攙扶老人的小孩的冤情無法洗去,他們長大后還會做好事、做好人嗎?有沒有可能去做壞事,成為壞人呢?“壞人”和“好人”,“老人”和“年輕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在現實中,恐怕不是兩個割裂的人群,互相之間,還是存在某種聯系的吧? (戎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