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余額變動短信提醒,是一項很方便的業(yè)務。無論存錢、取錢還是刷卡購物,相關(guān)數(shù)據(jù)都會及時以短信告知,方便持卡人了解余額情況。但是,近日傳出消息,原本免費提供短信提醒服務的農(nóng)業(yè)銀行,將從2013年12月1日開始收費,收費標準為每月2元。至此,中、農(nóng)、工、建四大國有銀行,都已經(jīng)叫停免費短信服務,開始對短信提醒收取費用。(11月21日《揚州日報》)
消息一出,有些習慣了“免費午餐”的消費者對此頗有微詞。他們覺得,為幾條銀行賬戶余額變動的提示短信,每月要給銀行交兩三塊錢,實在有點虧。但是,在筆者看來,有這種想法的消費者,應該盡快拋棄“免費午餐”的心理,盡量從理性、市場化的視角來看待銀行的短信提示費的問題。
首先,依據(jù)《價格法》《商業(yè)銀行法》,以及《商業(yè)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銀行對短信提醒進行收費,是有法律依據(jù)的。其次,銀行向客戶發(fā)送的短信提示,并不是自己產(chǎn)生的,它也要購買電信運營商的服務才行,這其中必然涉及成本,那么,從市場經(jīng)濟的角度來看,按照誰享受了服務,誰就應該為服務買單的原則,客戶理應為此付費。最后,銀行的短信提示費并不是強制收費,而是可以選擇的,如果客戶不需要這樣的服務,或者覺得這樣的收費不合理,那么可以選擇取消收費。
在筆者看來,有了這三個前提條件,銀行對短信提醒業(yè)務進行收費,就沒有什么問題。但是,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對短信提示進行收費沒有太大問題,并不代表收費的標準,收費的方式等也沒有問題。換句話說,銀行提供的短信提醒可以收費,但要明明白白地收費,而不能亂收費,糊里糊涂地收費。
先說收費標準。目前多數(shù)銀行只說向客戶發(fā)送提示短信會產(chǎn)生費用,會有成本,所以要收費,但是成本是多少,費用又是如何產(chǎn)生,如何計算的,卻語焉不詳。這就難免令有些消費者不服氣。既然你說收的是成本費用,那就應該把成本到底是多少告訴消費者,讓客戶的消費明明白白。否則,就難免給人以銀行“賤買貴賣”,連幾條短信也要從消費者身上賺錢的嫌疑。
再說收費方式。現(xiàn)在多數(shù)銀行對短信提示費,采取的是包月或包年的性質(zhì),但是,客戶的情況卻千差萬別——比如有的客戶賬戶余額變動頻繁,一個月可能有幾百次,那么一個月兩塊錢,他會覺得很劃算;但有的客戶一個月余額就變動一次兩次的,也要被收取兩三塊錢,他肯定覺得很吃虧。所以,銀行不妨從維護客戶利益,堅持人性化服務的原則出發(fā),豐富自己的收費方式,針對不同客戶群體制定不同的收費模式,供客戶自行選擇,各取所需。(苑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