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早期的房改房、外銷商品房、央產房、軍產房,到后來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兩限房,以及“京七條”創造的“自住型商品房”,至少有十七八種住房品種并存于北京普通商品房的體系之外(11月3日《南方日報》)。
房子的種類,與房價的高低,從來都沒有直接的關系。只是我們似乎太熱衷把房價劃分成更多的種類來抑制房價。然而,結果又是怎樣呢?有數據顯示,2013年北上廣深等大城市的房價,也基本上漲了20%。這一輪房價調控,各地都是簽訂了“軍令狀”的,只是不知道這個“軍令狀”還管不管用。
房子的種類,和孔乙己寫“回”字的思維差不多——形式上的改變,根本無法改變一些現實。一者,房子作為剛需,是房子增加種類所不能改變的;二者,土地財政是增加房子的種類無法改變的;三者,地方GDP對于房地產市場的依賴也是增加房子的種類無法改變的;四者,有錢有權人買不買房和增加多少種房子種類,是沒有關系的,他們只想著自己的財富升值,至少不允許貶值……
房子種類的增加,還有可能讓得不到約束的權力實現套現。具體表現為,之如“房妹”等擁有十幾套甚至更多經適房的“房子輩”家族人員會越來越多。房子種類的增多,雖然配之以“搖號”、“抽簽”等看似公平的外在程序,但是,一旦權力得不到有效的約束,權力就可能在不同種的房子之間擺布公共利益。不改變現在的土地財政和GDP依賴,增加再多種類的房子,也基本等于“回”字多了幾種寫法。 (王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