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污染已成共識,政府也給出了治理的時間表,但誰支付治理成本成為爭議的焦點。中國很多社會問題就是如此,都說要治理,但一談到誰付錢誰埋單時,都不想掏錢了。一個引起討論的論點是“百姓要為呼吸新鮮空氣埋單”,近來國家發改委能源官員姜克雋受訪時稱,非常贊成通過提高能源價格由百姓埋單,支持直截了當在成本中增加環境污染治理費用。他說對企業征收環境稅,企業仍會將此轉嫁到商品價格中,實際上還是消費者自己埋單。(9月25日《南方都市報》)
確實,百姓已經在為呼吸新鮮空氣埋單了。空氣和水已經被污染,新鮮空氣已經成為奢侈品。在家中安裝各種空氣凈化器,到空氣清新的地方度假,到環境優美的地方買房,是我們在私人領域中為呼吸新鮮空氣埋單;可這只能營造一個宜居的小環境,我們大多時候是與其他人在一個被污染的大環境中呼吸空氣,不得不為改善這個大環境而埋單。
百姓要為呼吸新鮮空氣埋單,聽起來很無奈,卻是人們為享受工業化發展成果而不得不支付的代價。一邊開寶馬一邊喝污水、呼吸臟空氣,被稱為悲慘式發展,要想告別悲慘就要花錢。公眾并不只是污染的受害者,很多時候也是污染的制造者:汽車的尾車,燃放煙花爆竹,使用空調,生活越來越依賴電、石油和化工,這些都是空氣的污染源,不能一邊開著大排量的汽車一邊又扮成污染受害者而把責任推給別人。這個問題上,沒有誰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把霧霾的矛頭指向別人。正如有人批評愛把PM2.5監測儀帶在身邊監測空氣并轉發監測數據的潘石屹,稱潘石屹所開發樓盤的工地也是污染源之一,小潘也應該帶個監測儀去自家工地測測,檢查一下自己的工地有沒有防風防塵設施。
但也要防止一種“泛責任論”傾向,就是以“百姓要為呼吸新鮮空氣埋單”的堂皇名義將環保變成一筆糊涂賬,將環保責任都推到百姓身上,然后都從百姓身上拔毛,理直氣壯地漲價和增收各種費用,揀百姓這個軟柿子捏。
百姓要為呼吸新鮮空氣埋單,只是一個籠統抽象的原則,比這個原則更優先的治理原則應該是“誰污染誰埋單”,籠統的“要為呼吸新鮮空氣埋單”在實際的操作中要轉化為具體的、精準的“誰污染了空氣誰就要支付治理成本”。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環保已經成為一筆糊涂賬。就拿霧霾來說,嚴格地看,每個人都有責任,但這樣的描述會使霧霾責任成了一筆糊涂賬:誰都有責任,可是好像誰又都沒有責任,誰都可以推卸責任。所以,應該分清主次責任和道德法律責任的區別,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以含糊其辭的“人人有責任”掩飾政府的決策失誤和企業的唯利是圖。
很多企業直接往居民的飲用水源中排污,輿論批評其是“要錢不要命”,其實這種批評只對了一半:他們確實“要錢”了,可要的卻不是自己的“命”,而是別人的“命”。他們把空氣和水弄臟了,從不喝這些水,可以在賺夠錢后移居到其他地方,而老百姓沒法移居,還得留下喝這水、呼吸這空氣。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是精準地讓企業付費,而是籠統地說“百姓要為呼吸新鮮空氣埋單”,就是混賬透頂了。怎么能企業排污,百姓埋單呢?一個官員就曾痛批過這種現象,說:不少地方企業違法排污,結果卻是“老板賺錢、群眾受害、政府埋單”,這不能允許。必須讓污染企業付出代價,必須在制度設計時精準地做到誰污染誰埋單。(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