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所有“二代”產生偏見和敵對,可能導致階層對立。青少年性格扭曲、為非作歹和其是否有“二代”身份并無直接關聯,而與其所受教育息息相關
對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嚴格依照法律追究相關責任,真正做到“二代”犯法與百姓同罪;同時,積極理性引導,讓他們創造更多的價值來回報社會
“官二代”、“富二代”等“二代”在今天的中國,名聲確已不好。尤其是“官二代”和“富二代”,已然成為一個道德淪喪和踐踏法律的貶義詞。一提起“二代”們,人們往往和“官家或者富豪的子女倚仗父母權財,橫行社會,醉酒駕駛、肇事逃逸、強搶民女,甚至于撞死或打死人之后還大言不慚”等許多極其負面的畫面聯系在一起。以至于但凡出現青少年違背社會公德尋釁滋事等事件,只要其父輩與“官”或“富”沾點邊,社會輿論就會將肇事者貼上“二代”的標簽,加以批判和指責。時下,被標簽的“二代”們為千夫所指、所仇、所恨,似乎已成為社會的常態。
輿論如此,固有“二代”們的不爭氣之因素,但筆者也認為,社會上為非作歹的“二代”應是少數,還有更多雖同樣出身于官家或富家卻秉持“不一樣情懷”的“二代”們。他們往往從上一輩白手起家、開拓進取的軌跡中,學到了低調、穩健和勤勞的作風,渴望為社會創造更大價值,而且正通過勤勞打拼逐漸形成一股重要的社會正能量。有人常常會憤憤不平地認為,平民子女和“二代”們的競爭,從起跑線即是不公平的,以致某中學貼出了 “不高考,你拿什么和富二代爭”的“勵志標語”。不可否認,出身于官家或富家,一定程度上會站在相對更高的發展起點上(事實上現在很多方面的起點也已經實現了公平)。但我們也必須認識到,公平競爭并非指完全相同起點上的競爭,而是指具有平等地參與競爭的資格和機會。也有人會時常看不慣 “二代”們的行事,認為其要么趾高氣揚、不可一世,要么道貌岸然、裝腔作勢,但細想之,這種隨意看不慣甚至恣意批判他人合法自由行為的情況,是否也與現代法制社會對人格內涵的內容與要求不符甚至相悖呢?
現今社會公眾和輿論往往會因個別“二代”的為非作歹,進而對所有“二代”產生偏見和敵對情緒,這不但對成長中的這一群體不公,長此以往也可能導致社會階層的嚴重對立。從某種角度看,這種偏見和敵對情緒不僅是社會差距拉大、貧富不均引發的潛在風險之表現,而且還是社會客觀存在的極端“仇官、仇富”意識的反映。同時,這些社會風險和意識傾向已經或正在逐漸演化成“官民對立”、“貧富對立”的深層次矛盾。這些當然需要引起我們高度關注,也應該值得我們深思和警醒。
實際上,青少年性格扭曲與否、為非作歹與否和其是否具有“二代”的身份并無直接關聯,而與其所受教育息息相關。長期以來,我們的一些教育唯“分數”是瞻,一切以“升學率”為指揮棒。在這樣的教育思想之下,教育本質就發生了方向性的偏差,“求知”被高高凌駕于“做人”之上,而德育則成為了可有可無的“雞肋”。其實,德育缺乏的問題不僅僅出現在一些“二代”的身上,普通家庭中也比比皆是。正是由于我國社會、家庭、學校德育教育所存在的“共性問題”,才導致了包括一些“二代”在內的青少年的性格被扭曲,以致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二代”問題,不僅僅是富人和高官的獨有問題,而且是整個中國社會所存在的普遍問題。
也許有人會問:緣何“官二代”或“富二代”等“二代”違法犯罪的新聞會不絕于耳、屢見報端?這是因為,“二代”之不善或不仁,猶如“和尚頭上的虱子”格外顯眼而已。正如有學者所言,中國的青少年中,驕橫、跋扈、殘忍現象,并不局限于富人和高官的子女中,只是他們更有條件表現出來,也更容易被社會注意。筆者認為,對于和普通家庭的青少年一樣正在不斷成長、成熟的“二代”們,或許我們應該秉持這樣的態度:對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嚴格依照法律追究相關責任,真正做到“二代”犯法與百姓同罪;同時,我們理應客觀公正地看待他們,積極理性地引導他們,努力在全社會塑造健康的“二代”價值觀,讓他們真正成長為社會的精英和棟梁,以創造更多的價值來回報這個社會!(作者為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