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領導,常常被贊美和恭維所包圍。頭腦清醒的,懂得這多半出于禮貌;頭昏腦漲的,卻是照單全收。“人苦不自知”,似乎是人性的弱點,更是領導干部的軟肋。在教育實踐活動中,這個問題漸漸凸顯出來:明明是老百姓對“四風”之弊反映強烈,一些人卻不以為意;明明是群眾對某些領導干部的言行嘖有煩言,有的人卻了無愧畏。這種主觀感覺和客觀評價的落差,恰表現為對標準的認識。
為民務實清廉是有客觀標準的,不僅見諸文字,更在老百姓心里。其實,人皆有品,都擺在那里,大抵可以分出好的、比較好的、比較差的。為什么衣冠不整的卻昂然自得,一身毛病又渾然不知?也大致可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就其低而不求其高。有人說,一不占二不貪、不違法不亂紀,還有什么自責反省的。二是責人苛而待己寬。對上級、下屬、同事的缺點看得又細又準,卻很少用同一標準鏡照自己,滿臉油污卻不自知。三是虛其論而不循其實,表態、指導、批評時,深度廣度高度都有了,但從不聯系思想和工作實際。講稿一扔,該干什么還干什么。可以想見,倘若對自己的要求僅限于守住法律底線,滿足于發現別人問題,止步于正確表態,照這個標準,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豈不是多余;反思、檢討、改進、糾正就更談不上。
司馬光曾有過“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的千古不刊之論。他在《訓儉示康》中寫道:“眾人皆以奢靡為榮,吾心獨以儉素為美。人皆嗤吾固陋,吾不以為病。”為什么?因為“士志于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司馬光的政治主張,未必值得推崇,但其對官德的認知,高人一籌。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立人之大節。用我們今天的話說,就是黨員干部要有品德操守,努力追求德高于世,行高于人。很難說居尊席腆、潤屋華身是違法,也很難說修齋建醮、取香覓寶是私罪,然而這至多不過是做人的底限。倘以這樣的標準看,房子的面積還未達標呢,車子的規格還得提高呢,工資收入還要上個臺階呢。于是就出現這樣的現象:一方面,要官比誰都亢奮,爭待遇比誰都計較,比享受比誰都內行。另一方面,擔責任比誰都消極,干工作比誰都偷懶,秀政績比誰都精明。這樣的描述可能極而言之,但這種現象、傾向、價值取向,在領導干部中或多或少、或深或淺、或明或暗地存在著。“四風”之弊的背后,是老百姓的追問:當國家遇到風浪風險時,這樣的領導干部會不會挺身而出;當是非曲直擺在面前時,這樣的領導干部會不會直言無隱;當利益關系發生矛盾時,這樣的領導干部會不會顧全大局?明確地回答這些問題,正是領導干部的責任所在,也是老百姓的期望所在。
或者說,領導干部也不是圣人,這不錯;但領導干部也不是平常之人,也是實情。周總理說,領導干部如果有什么特殊,就是要比別人做得更好。更好,就是標準:要求更高,自律更強。不能比誰說得都好,比誰做得都差;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卻不做。用這樣的標準衡量,恐怕大有反省改進之處。面對困難和責任,是不是主動擔當;面對名利誘惑,是不是自覺抵制;面對福利待遇,是不是淡泊自守……與老一代共產黨人相比,與老百姓殷切期待相比,其中的差距,能無愧哉?
顧炎武在《大臣》一文中感慨地說:“誠知夫大臣家事之豐約,關乎政化之隆污。”意謂,官員公德私德對社會風氣影響甚巨。社會生活中存在不良風氣往往源于官場,領導下決心,就能解決;既少決心更無行動,老百姓只能是有看法卻沒辦法。從這個意義上說,領導干部能夠用共產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事事以身作則,處處敬慎戒懼,糾正“四風”之弊,樹立良好風尚,應可以取得成效。(米博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