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武漢市檢察院通報,“問題出租車”事件7名責任人已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將于近期被起訴。武漢市客運出租車管理處前后兩任處長熊某、唐某涉嫌為有關出租車公司謀取利益,收受多家公司錢物;副處長胡某及另4名工作人員,在安裝計價器、更換座套等方面為有關出租車公司謀取利益,收受錢物。
正如公眾猜測的那樣,存在安全隱患、價高質次的武漢問題出租車,毫無懸念地有“鬼”,有貓膩。目前,問題出租車已全部更換,案件也在進一步偵查中,“怪事”背后的諸多細節也將大白于天下,責任人將受法律制裁。
2011年4月開始,武漢近1.3萬輛出租車陸續更換,問題頻頻出現,成為“又昂貴,又簡陋,又危險”的出租車。怪事背后必有蹊蹺,為何出租車司機多次反映問題屢屢石沉大海,到去年12月經媒體報道后才引起重視?有關部門是否應負監督缺位、監督失職之責?如何建立“蹊蹺”事件的調查機制,盡快給當事人和公眾以負責任的回應,是當務之急。
媒體曝光后,武漢市交通委員會作為上級部門,在未做充分調查的情況下,匆匆回應稱是否安裝ABS剎車系統,均符合國家相關乘用車制動系統技術要求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車輛由企業直接到神龍公司購買,是買賣雙方行為。
調查已初步證實,作為主管部門的回應是胡言,是敷衍,相關責任人是否應負回應不當之責,并向公眾道歉?建立不當回應的追責機制,避免回應公眾關切時的敷衍和信口開河,也是緊迫任務。
值得警惕的是,此類事件并不是捉幾個“鬼”就萬事大吉,建立完善相關機制才是根本。要對這一行政壟斷導致監管失敗的典型案例深思:管理者牟利者漠視乘客、司機安危,赤裸裸明火執仗攫取利益的“勇氣”從哪里來?只有找到深層致病機理,建立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的機制,才能實現出租車管理“去行政化”,把該由市場管的事交給市場,不讓管理變成“雁過拔毛”,徹底清除此類問題存在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