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污“國十條”出臺,以及“兩高”聯合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從嚴懲處環境污染犯罪后,河北省環保廳表示將推出50條大氣治理措施,緩解PM2.5、PM10等污染。
近年來大氣污染成為頗受公眾關注的話題,河北省首當其沖。據報道,一季度全國污染最嚴重的十個城市中,河北省占據了其中七個,從嚴懲治環境污染顯然已很緊迫。
造成環境污染的原因有多方面,以河北為例,既有偏重“兩高”行業的產業結構,導致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巨大,又有地形因素不利污染物擴散,而相對粗放的管理,也使得環境污染事件頻發。此外,很多地方在環保執法中,往往存在“雷聲大雨點小”的現象,一些地方政府也往往以經濟罰款代替行政處罰或法律判決,對涉事單位和人員“寬大處理”,該嚴不嚴,當抓不抓,使得部分企業不斷突破底線,導致環境污染事件屢屢發生,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法律對違法排污的處罰力度太小,使得有些違法違規單位根本不在乎,而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撐,環保部門也就失去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在經濟發展至上的理念主導下,許多環境污染事件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違規的單位和人員也相安無事。這些都凸顯了治理環境污染必須下“重手”,以剛性的法律條款懲治污染行為。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建設生態文明,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要想實現“美麗中國”的偉大夢想,懲治環境污染必須動真格。防污“國十條”,體現了中央對生態環境的高度重視。“兩高”發布的《解釋》,更是從刑事司法的層面上降低了入罪門檻,以進一步強化對環境的保護。
與此同時,我們還應當改變過去單一的經濟考核體系,將大氣、土壤、水等指標列入考核,把調整優化結構、強化創新驅動和保護環境生態結合起來,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務。只有讓“美麗中國”深入各級官員、企業和群眾心中,藍天白云才會重新回到我們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