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中央八項規定和有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精神在社會上反響強烈。媒體調查發現,目前我國公車使用浪費仍很嚴重。據統計,2007年至2012年間,全國清理違規車輛達19.96萬臺。有全國政協委員反映,“全國超編配車率達50%以上,有些地區的主要領導一人甚至配了兩臺專車。”
公車改革極受社會關注。然而,自1994年中辦、國辦下發公車管理的文件以來,公車改革至今面臨“改不動”的尷尬。近20年來,一方面公車購置及運行費用不斷增長,日益成為三公經費支出的大頭,且越來越受到社會詬病;另一方面,隨著汽車產業的繁榮,公車超編配置、違規使用等行為,也變得越來越隱蔽。
公車改革“改不動”,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公車從購置到使用整個過程信息不公開。由于公車管理一直以內部管理為主,長期以來,公眾對于公車配置計劃、購置成本、使用情況知之甚少,而公車管理者又因為公車數目過于龐大,違規使用過于普遍,而經常“管不過來”。如此,管公車的人不知道公車的違規行為,知道公車違規的老百姓卻又管不了,管理者和公眾之間信息不對稱留下的空白,成為很多“公車腐敗”當事人逃脫責罰的漏洞。
近年來,為了規范公車運行,一些地方采取了諸如改發補貼、裝衛星定位系統等多種形式,但成效并不顯著。原因在于,這些辦法多數還停留在“內部掌握”。可是單純依靠內部監督,要么掣肘于內部的人情關系,要么失效于法不責眾,照樣無法對公車濫用行為形成威懾。相對于內部監督,社會監督雖然熱情很高,但渠道和辦法卻很有限。對于“公車腐敗”的群眾舉報,有的地方推諉塞責,不了了之;而一些“怕被盯上”的公務車,也偷偷地摘下了公務牌照,掛上普通牌照后照樣橫行無忌。
要治理“車輪上的腐敗”,最基礎的辦法還是推動公車信息公開。前不久,北京一名小學生建議給公車掛紅色牌照,便于統一管理和公眾監督。孩子的建議未必不可行。最近一段時間,社會上屢屢曝出急救車、警車等公務車占道空駛、接送孩子、異地旅游等行為。而他們之所以被公眾檢舉,很大程度上還是因為標志明顯。這就充分證明,“抓個現行”是公車腐敗的天敵,而使公車易于辨識、置于“眾目睽睽”之下,是方便公眾對公車進行監督的第一步。
因此,加強公車管理,首先就應該給公車統一噴上顯眼的標識,以接受社會監督、接受群眾評議。同時,公車管理部門還要完善投訴處理機制,確保讓群眾有訴必應、有錯必糾、有問必答,從而樹立公車使用的社會公信。只有充分相信群眾的智慧和力量,讓公車時刻處在群眾的監督之下,“車輪腐敗”才無處藏身。(周繼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