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樹立全國一盤棋思想,對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許多細節加以確認、規范,提高政策的可執行性。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降低流通費用10項政策措施,包括: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用水用電價格、規范和降低農產品市場收費、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等等。
10項政策措施,數項與農產品的流通有關,足見國務院對“米袋子”、“菜籃子”之重視。長期以來,農產品“賤賣貴買”現象突出,農民起早貪黑種出來的產品賣不到一個好價錢,甚至爛在地里沒人要。即使如此,城里的居民也未必能吃上便宜肉、菜。原因固然很多,流通環節過多、流通鏈條過長,難脫干系,而其中流通費用過高,不可低估。
據調查,我國物流成本一般占總成本的30%~40%,而鮮活農產品則占60%左右,而發達國家物流成本一般控制在10%以內。有鑒于此,從2005年開始,交通部等8部委創建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2010年12月又進一步擴大“綠色通道”實施范圍,將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等列入鮮活農產品目錄。統計數字顯示,2011年全國免收通行費已超過130億元。“綠色通道”的存在,降低了流通費用,使鮮活農產品運輸更加快捷順暢,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產品流通和農民增收,穩定了蔬菜等農產品價格。國務院此次重申降低流通費用的10項政策,是對相關政策的完善與鞏固。
就數年的實踐來看,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仍有不少“窄道”需要拓寬,有些“瓶頸”需要撐闊。譬如,對鮮活農產品運輸,有關部門雖然定下“不罰款、不扣車、不卸載”的大原則,但由于缺乏細則,一些地方難免各自為政,自行一套。早前有媒體記者暗訪也發現,各地的“綠色通道”規定不盡相同,給鮮活農產品的運輸者造成極大的困擾。譬如罰款,有些地方就依然故我,明里不罰暗中罰。再如鮮活農產品運輸常見的超載現象,各地允許超限裝載率規定就千差萬別,有的5%,有的10%,有的30%……超過規定限度,就要參照普通車輛,全額交納通行費。導致有的超載車輛在某地免費通行,在另一地區不能通融,一分錢不能少。
還有一些細節,也需要進一步確認。譬如,“綠色通道”只為鮮活農產品運輸而設,深加工過的農產品則不在此列,同為“農產品”,能否陽光普照?一些省份的“綠色通道”政策“內外有別”,對外地經過車輛設置諸多限制或干脆全額收費,能否一視同仁?經銷商運輸的菜品中既有免費的品種又包含不免費的品種,該如何收費沒有明確,是否細分?享受“綠色通道”需要“整車裝運”(即達到80%以上),局部或混裝都不算,是否合理?產品經銷商運貨的時候可以走“綠色通道”,空車駛回時能不能也享受“綠色待遇”?辦理“綠色通行證”各地難易不一,給運輸者造成困擾,可否一律簡化手續?
鑒于鮮活農產品運輸是一個全國性議題,不同地區對“綠色通道”的不同解釋,消融了政策善意,耗損了政策效力,使政策制定者的愿景難以達成。因此,有必要樹立全國一盤棋思想,對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許多細節加以確認、規范,提高政策的可執行性,從而將國家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練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