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證質量”可以作為排斥競爭的借口,那么任何領域都可由大企業壟斷經營。
近日,浙江寧波市國土資源局的一則土地出讓公告激起一片漣漪,公告稱將出讓江北區核心地段的一塊土地,要求競買人須為世界500強企業(以美國《財富》雜志公布的2012年世界500強企業名單為準),并且樓面地價只有6000元/平方米,因而被業內質疑是為某企業“量身定制”的。(12月6日《現代金報》)
這宗土地招標拍賣確實讓人難以理解:要求競買人須為世界500強企業,據統計,中國內地的世界500強企業雖有幾十家,但真正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世界500強企業只有6家,再加上一個限制性條件——“具備開發超高層(100米以上)建筑項目的成功經驗”,最后符合條件的企業只有兩三家。其二,這塊土地位于寧波市區的黃金地段,但樓面起拍價僅為6000元/平方米,遠低于周圍樓面地價,讓眾多不符合條件的房企望而興嘆。其三,招拍尚未開始,某企業官網已發布消息暗示成功拍得該地塊。
不過是蓋幾幢樓而已,何須限定世界500強企業?如果是為了“保證建設質量”,別說世界500強企業,就是中國房企100強都有能力蓋好樓。如果“保證質量”可以作為排斥競爭的借口,那么任何領域都可由大企業壟斷經營,比如政府采購無須招標,直接找大企業便是。
退一步說,即使有必要限定世界500強企業,卻為何把樓面起拍價定得如此之低?如此,人們當然有理由懷疑這是專為某企業“量身定制”的條件,這樣的招標拍賣疑似“蘿卜招拍”。
實際上,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過程中,“人情地”、“條子地”屢見不鮮,名為公開招拍,實為暗箱操作,名為公平競爭,實為“量身定制”。
“蘿卜招拍”不僅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制造不公平競爭,而且暗藏利益輸送,滋生腐敗問題,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早在2002年4月,國土資源部就頒布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強調“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同時規定“出讓人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中不得設定影響公平、公正競爭的限制條件”。
以此對照,寧波市這宗土地的出讓方式涉嫌違規,并且,以“世界500強企業”的高門檻在競爭性行業設置準入障礙,排除和限制競爭,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