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就《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辦法》提出,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將實現銜接轉換,繳費年限也將明確換算辦法。適用范圍為參保兩種以上方可轉換,以繳費是否滿15年為轉換界線。
鑒于歷史原因,我國城鄉養老保險目前恐怕尚未“100%覆蓋”,很多地區也處于“保障標準低,且多軌并存”狀態。在這樣的背景下,該辦法給民眾帶來的最大好處,是把多軌并存給勞動者帶來的諸多不利和不便,通過轉軌做出一定程度的化解。最直觀的效果,是解決了因流動就業、零碎投保,導致最終哪種保障方式都沒有繳滿15年而拿不到退休金,轉軌就基本解決了可拿到退休金的“兜底”難題。
但是,當職保、新農保、城居保三者的差別呈現在人們面前時,來自“多軌”的公平訴求會集中體現出來。從資金上看,“職保”主要由用工單位和勞動者共同繳費形成,“新農保”或“城居保”則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形成;從年限上看,15年是一個門檻,但因各自繳費數額差距較大,設計合理的轉移接續制度難度也很大。由于保障方式的根本不同,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轉移時,不轉移職保統籌基金,這樣無疑使保障的含金量打了折扣。而對于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者來說,首先要面對的,是你申請轉移時的年齡,如果距離法定退休已不足15年,也就沒有申請的必要了。加上新農保或城居保繳費標準很低,個人賬戶里能有多少錢?即使全額轉移,又能對退休金產生多大影響?
從現狀來說,養老保險制度做出轉軌變革,是一種“分享發展成果”式進步。但是就百姓的實際要求來說,仍要考慮盡快取消不公平的退休雙軌制。長遠而言,穩步提高社保統籌層次,破解區域差異帶來的基金調劑平衡難題才是最終目標。(方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