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劉獻煒曾考入南陽市臥龍區檢察院,但后來放棄這份工作改賣蔬菜,他的父親也因此與其不相往來。劉獻煒說,當年放棄公務員,一是每天干的不是所學的;二是行政單位論資排輩,需要長時間苦等;三是親戚朋友利用他的工作找他辦事,不辦得罪人,也沒能力辦。(11月27日《中國青年報》)
原本是一個很普通的年輕人擇業事件,為何被媒體和世人當作一件新聞傳播?原因或許就在于主人公“人往低處走”的“怪異”行為。但冷靜思索,在當下公務員考試熱浪席卷全國之時,劉獻煒的舉動實為一縷擇業清風,讓人耳目一新。筆者認為社會應該給予“劉獻煒式擇業”更多喝彩!
近幾年,“公考熱”持續升溫,競爭的激烈程度不輸八十年代高考時候的“千軍萬馬過獨木橋”。拋開就業難的因素不說,其中沖著公務員頭上光環、穩定的工作、手中特權而去的人估計也不在少數。這種現象很大程度上都源于人們對“公務員”身份的盲目追捧,以為手握權力很風光,殊不知,權大責更大;以為“意外收入”會很高,殊不知,伸手必被捉;以為身份很高貴,殊不知,職業無貴賤!人們應從根本上認識到公務員群體就一支服務隊伍!作為公務員們來說,必須要以身作則,讓“公務員”成為清正廉明、公平公正以及為人民服務的代名詞,只有這樣才能糾正這個思想誤區。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文明進程的加快,人們不僅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社會的各方面包括從事的職業也要求平等,這種平等不單指物質的獲取度,更應是社會認知和地位的平等。所謂“三十六行行行出狀元”,誰能說劉獻煒在菜市場就干不出一番事業?當人們不再對職業挑肥揀瘦而是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的時候,當挖煤和掃大街能和經商、從政相提并論的時候,當一個公務員的辭職不再那么讓親人痛惜、社會感嘆的時候,那么,公正公平的社會離我們不遠了。
“行政單位論資排輩,需要長時間苦等。”這恐怕道出了不止劉獻煒在內的“新公務員”們的苦惱。行政工作必須經過一定的歷練和經驗的積累,但一些僵化的用人體制也束縛了年輕公務員們的發展,磨滅他們的斗志,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這就需要從制度入手,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多給他們搭建施展才華的舞臺、為我所用,不僅要讓高素質人才進得來、還要留得住、用得好。
親戚朋友利用他的工作找他辦事,“不辦得罪人,也沒能力辦”,這折射出外界對公務員的另外一種看法——“衙門”有人好辦事。作為普通公務人員,親戚朋友都會找上門來辦事,可想而知,在有一官半職之后會是怎樣的境況?這其實是公權力的約束上監督不到位導致的連鎖反應。因此,約束與監督好權力,消除特權和腐敗,是打破“公務員熱”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設清廉政府的一個長久課題。當公權力全部都在陽光下運作的時候,當公務員更多的是一種責任的時候,當公務員聘任制、財產申報與公開制等政治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后,“公務員改行買菜”就不會再成為新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