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清華畢業生海南任副局長,受賄1600萬。當事人肖明輝被海南省二中院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曾經的政治新星淪為階下囚足以叫人惋惜和訝異。
針對此事,有媒體評論,給80后“副局長”成長設置點障礙。換言之就是給這位年輕的副局長多些監督,多些知錯改過的機會。而在反腐敗形勢異常嚴峻的當下,這樣的提醒既善意而又溫情綿綿。
過往已有多少重臣高官腐敗受刑?又有多少官員前“腐”后繼?反腐敗為什么殺雞不能敬候?政治明星肖明輝不是“不懂事”,也不是缺少了特別的“監督”。相反,與一般的職務犯罪不同,他通過注冊公司、訂立合同的形式收受賄賂,其作案手段多樣且較為隱蔽,可以說是職位犯罪的“高段位”選手。在一個年輕干部的成長中,在有些問題上年輕可以成為犯錯的借口,但年輕決不是貪污腐敗、違法犯罪的借口。所以,貪污腐敗和年紀沒有直接的關系,監督是每一個當權者理應承受的“禮遇”。
腐敗的出現,有很多原因,有一個就隱秘在當下的官場。已經落馬的甘肅宕昌的縣委書記王先民曾對辦案人員說;“現在社會上搞腐敗比較普遍,反腐敗是‘隔墻扔磚頭’,‘砸著誰誰倒霉’”。把東窗事發看成是運氣欠佳,這也許不是王先民一個人的看法,坊間還有多少我們也無法統計。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結合網絡上曝光的周久耕、董鋒、林嘉祥、楊達才……這些“一查一個準”的事件,我們有理由相信,把腐敗和人生運氣混為一談的大有人在。而且我們的社會可能掉進了腐敗均勢的泥沼。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可以看到當權者對于權力和民意的敬畏,但同時也有他們對腐敗行為的習以為常和“隔墻扔磚頭”的僥幸心理。法庭之上,肖明輝也不得不承認“是一時貪心誤入歧途”。
很多高官落馬寫出了各種悔罪書,其中大都有一句“一時貪心誤入歧途”,還有一些臉皮厚點往往還反怨組織上的監督和提醒不到位。我們曾經一度抨擊這些腐敗官員的“無稽之談”。但是回過頭來想想,哪一個腐敗案件又不是因監督失守發生的?權力的擴張性告訴我們,權力不受到監督,必定導致腐敗的惡性膨脹。肖明輝案件中一審審判長指出,肖雖為副局長,但他負責合同文件起草,又負責中標企業的選擇。在對工程招標領域是“一把手”,監管缺失才使其敢于公然索要好處費。
對于監督缺失,人們有很多種解讀。而在筆者看來,最嚴重的是監督體系的落后和停滯不前。改革開放30年來,我們在經濟上實現了跨越發展的同時,權力的含金量大大加重。有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共有11名省部級高官被判刑,人均受賄貪污金額983萬元,這是2003年人均額度的2.35倍,而這種趨勢還在蔓延。而我們基本上仍沿用著計劃經濟時期的監督體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雖各盡所能,力主改革,雖有一批批位高權重的官員落馬,但反腐敗似乎總是力不從心。相反近年來由于網絡民意監督的興起,一大批的官員觸“網”落馬,更使我們的體制內監督陷入一種尷尬。在發展的道路上,不改革不行,在反腐敗的道路上,不改革也行不通。就拿官員財產公開而言,利益多元化導致問題總是“只聞樓梯響,難見下樓人”,不掛檔,只踩油門。如此,最讓人擔憂反腐敗表面上戰績輝煌,而實質上腐朽重重。(楊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