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華穿戴也有可能暴露出某些腐敗官員的真面目,有媒體就此引述某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一位紀檢干部的話。他說,近幾年,已經開始組織紀檢干部學習一些關于藝術品和奢侈品的知識,“以前出現過這樣的情況,要不是受賄人自己交代,我們很多紀檢干部可能并不知道一副眼鏡架也有幾百萬的。”(《都市快報》9月18日)
這樣一則討論奢侈品與腐敗關系的新聞,在網絡上被冠以《奢侈穿戴頻致貪官落馬 紀委組織學奢侈品知識》的標題。其中關于紀委組織學習的內容如上面所引述,淹沒在大量的貪官事例中不太容易被發現。如此一來,標題很可能會產生某種歧義,例如,很多跟帖評論所說的“這是在幫貪官規避風險”。其實,紀委所要培訓的是辦案人員,而不是其他官員。網友之所以對這條新聞大加撻伐,原因就在于他們把紀委培訓的對象弄錯了。事實上,反腐部門對內部辦案人員培訓奢侈品知識,恰恰是為了增強反腐敗的能力,跟“幫助貪官”是完全相反的。
奢侈品換種說法也就是“非生活必需品”,它本身沒有原罪,只是一個中性的概念。官員也是人,他們喜歡奢侈品,只要在法律和道德允許的范疇之內,一般來說也算是正常權利。不過,和一般人喜歡奢侈品相比,官員們的風險要大得多。其一,奢侈品可能成為“糖衣炮彈”。我國公務員的平均月工資也就在5000元上下,北京上海等大都市的部級官員月工資也不過1萬元左右,揮金如土的奢侈品如果拿合法收入來購買,其壓力可想而知。使用奢侈品的官員,當然有自證清白的義務。其二,奢侈品在某些場合會給官員帶來道德壓力。比如訪貧問苦送溫暖,一身珠光寶氣的官員肯定會傷害民眾感情。
盡管如此,在周久耕前后,公然與奢侈品同行的官員還是層出不窮。這種現象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從不同的角度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公眾呼吁官員公開財產為時已久,然而真正響應的少之又少。周久耕們抽著天價香煙、戴著天價名表、開著天價名車,招搖過市,用反向思維來看豈不正是在公開自己的財產?某些官員勇于“亮寶”,廣大民眾積極“鑒寶”,一來一往,有效互動,可謂是揭開了財產公開和權力監督的新篇章。
如果反腐部門的辦案人員不知道“一副眼鏡架也值幾百萬”,那么在面對奢侈品類貪腐案件時,未免會顯得“外行”。在此意義上,培訓奢侈品知識確有必要。不過,對這一問題也無需過于夸張。與奢侈品相關的貪腐案件并不是一定要由奢侈品專家來辦案,只要職能機構運用好手中的權力,則網友的積極參與,將會給他們提供案件線索。同時,又可以隨時咨詢專業機構,也不至于在鑒定奢侈品價值方面大失水準。(周東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