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問題是備受關注的民生問題。據報道,在一些城市,原本承擔“托底”作用的公辦養老院,正在自主經營中慢慢變味兒:條件優越的養老資源被“特權”老人爭相占用,而普通老人卻擠不進大門。顯然,“老有所養”還只是大同社會的理想,社會現實與此有較大不同。
目前,養老院大致有公辦與民辦兩種,公辦養老院條件優越,收費低廉,而民辦養老院往往缺乏規范,收費高,不受信任。這與幼兒園的情況極為相似。國家本應該以“公辦”的名義投入大量資金建設幼兒園和養老院,但結果是,惠政并沒有惠及多數人群,而是成為了澤被家人及關系戶的權力游戲。
這就需要追問公辦養老院到底是為誰而辦的問題了。事實上,中國的養老情況直到目前仍然是以家庭贍養為主,但人口老齡化、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經濟發展以及和諧社會的建設等,都要求國家提供養老保障。公辦養老院應該是提供公共養老服務的機構,它的存在最大的意義就在于為家庭贍養出現困難的老人提供生活保障。這些人群包括城市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低保老人等弱勢群體。若真如此“公辦”,則善莫大焉。但何以該托的“底”不托,變成“托權”了呢?
這里有兩個說法可略尋其“變味”的緣由。一是“適度自營”。雖然養老院是公辦,別墅華屋,小橋流水,建得確實漂亮,但建完財政立馬就緊張了,怎么辦呢,你們“適度自營”補貼一下吧。畢竟是公辦,據說包括住宿、伙食、護理等費用在內的養老開銷每月只有1300元,入住公辦院幾乎“零負擔”,吸引越來越多的老人前來“自費”。“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低保老人”就真的成了公辦院里的“三無老人”了,剩下的只有一類:“特權老人”。二是“示范性養老基地”。這些基地以“養老服務”的名義興建,牌子往往也很響亮,如冠以“省老年公寓”等名號,千萬別以為本省的“老年”都有機會入住這樣的公寓,那可是專為極少數老年權貴服務的,其設施之豪華,環境之優美,服務之到位,完全是“高級會所”或“高級休閑度假村”級別的,普通老人等到下輩子都排不上隊。這樣的公辦養老院,只能“示范”而已。
這兩個概念大致揭示了公辦養老院何以成為“特權院”的秘密。因為對權力缺乏有效的約束,公辦養老院就成了權力者自惠互惠的“辦公”場所。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大幅度給公辦養老院減配增量,將高端養老服務民辦化,公辦養老院只能提供基于人道主義與保障生存權的基本養老服務。只有這樣,它才能真正起到“托底”的作用,造福于最廣大失能半失能的普通老年人群。只怕,這個做起來不容易吧?(劉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