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將執行的“駕駛證管理新規”,提高了闖紅燈處罰力度,扣分從3分提高到6分。昨天,交管部門表示,司機在剛變紅燈時沒剎住車過線,視頻設備一般不會記錄為闖燈。但需要注意的是,剛過線的車輛不要沖線或者倒車,視頻設備將拍攝車輛移動形成一次完整的違法記錄。(10月12日《新京報》)
闖紅燈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無論何種理由,發生闖紅燈違法行為,都應依法處罰。“駕駛證管理新規”提高闖紅燈處罰力度,既與國際接軌,也符合中國國情,可謂深得人心。然而,有一個問題令人擔憂,交管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太大和中國人情社會這個國情,會不會在闖紅燈的處罰上因人而異、另眼相待呢?
交管部門表示,司機在剛變紅燈時沒剎住車過線,視頻設備一般不會記錄為闖燈。“沒剎住車過線”這種情況該如何認定,視頻設備顯然無法承擔這個功能,而只能由交管部門認定。這樣,會不會因為駕駛人是熟人、朋友、親人、官員和百姓等不同身份而影響認定結果呢?認定結果出來后,會不會出現在金錢收買、權力打壓等情況下而更改結果呢?不是世人杞人憂天,而是現實太殘酷——無論法律法規制度處罰的對象,從慣例來看都是“小人物”、“臨時工”和“協管員”等,這些人違法違規固然該處罰,但那些“大人物”、“正式工”和執法人員違法違規,為啥就不能一視同仁地進行處罰?
盡管交管部門表示,路口的視頻設備每次采集闖紅燈違法信息很謹慎,需要“三堂會審”。但是,不管如何會審、幾堂會審,始終是交管部門在會審。在中國目前這種大環境和大背景下,交管部門所有人員都能夠做到不為金錢所動、不畏權勢打壓、拒絕一切誘惑而秉公執法嗎?我看很難。這其實也是交管部門執法感到最頭疼的原因之一!
此外,還有“被闖紅燈”問題。交管部門表示,對于一些由于特殊情況而違反交通信號燈的情況,可以按照執法程序進行核實和糾正,如不是因為駕駛人自身過錯原因造成的闖紅燈,除了通過法制員審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糾正外,還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這里有兩個關鍵問題,什么是“特殊情況”?百姓一看一聽一解釋就清楚的特殊情況尚好處理,而“特殊人”是不是也要劃入“特殊情況”呢?這種事情實在太多了。此其一。其二,無論是采取什么渠道申訴,都存在處罰者和被處罰者是不是“特殊人”的事情。這里有三種情況:處罰者為“特殊人”、被處罰者為“特殊人”、兩者同為“特殊人”。而只要其中任何一種情況存在,都可能出現“特殊處理”。如此一來,“駕駛證管理新規”如何執行,執行起來如何服眾?
總而言之,處罰闖紅燈必須雙管齊下,“兩手抓、兩手硬”才能收到實效:一方面,必須加強監管,把交管部門的自由裁量權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依法執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另一方面,必須杜絕一切說情、收買和打壓等行為,讓有這種行為的人付出更多更大更慘的代價而不敢胡作非為。唯有如此,“闖紅燈扣6分”的“駕駛證管理新規”才能不折不扣地執行。(毛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