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司機開車上路面臨更嚴厲約束。公安部日前發布了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其中,對司機闖紅燈行為,將由罰3分提高到罰6分;駕齡一年以下的實習期駕駛人,不得獨自上高速,須由持相應或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交通事故的發生,基本都與違章駕駛或駕駛經驗差有關,自然災害與豆腐渣交通設施等因素相對較少。可見抬高駕駛準入門檻與交通違章門檻,很有必要。
依我所見,公安部上述新規亮點頗多,但也注意到,另有不少網民對“闖紅燈扣6分”持不同意見,認為此舉有些苛刻,因為不少司機是被迫闖紅燈,譬如前面有大型車輛擋住視線之類。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覺得“闖紅燈扣6分”是非常科學的制度設計。要知道,平民百姓基本都不敢闖紅燈,因為承擔不起違法成本。但公務車和富人車,卻不在乎罰款,他們只在乎扣分,兩次闖紅燈被扣12分,就無法開車上路了,這樣的處罰之于他們,比割肉更痛苦。大家應當深知,在大街上飆車、闖紅燈、酒駕的,都是些什么人。通過罰高分讓這些人遵守法規,交通安全問題起碼能解決大半。
至于“被迫闖紅燈”問題,那并不是“扣6分”之后才會出現的問題。這個可以通過加高紅綠燈、加大車輛停止線與紅綠燈之間的距離來解決。交通設施完善,與交通立法并不沖突,二者可以并行不悖。
當然,上述新規也有一些需要完善之處。譬如駕齡一年以下的司機上高速,需要駕齡3年以上者陪同,就有待商榷。駕齡一年以下的司機,如果悟性高,且天天開車,駕駛技術可能比駕齡3年以上者更強;而駕齡3年以上者若只是考取駕照超過3年,實際駕駛經驗并不多,那么其駕駛水平可想而知。而且更關鍵的一點是,交警如何執行這項規定?
“闖紅燈扣6分”的規定雖然不錯,但對交警執行力也同樣提出了考驗。一方面,現如今在街面執勤的多為交通協管員,沒有執法資格。另一方面,交通攝像頭只能拍到車牌號,而無法拍到司機駕照,扣分就成了難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項對特權車頗具殺傷力的規定,交警在執法過程中能否頂住壓力,也是個不小的考驗。我印象比較深的是,2004年,海南省交警總隊負責人透露說,僅在當年3月份,瓊A9字頭特權車輛的違法行為就達6835人次,其中一輛牌號為瓊A933××的特權車兩年內闖紅燈158次。特權車闖紅燈之頻繁,由此可見一斑。
公安部的嚴厲新規,若能配備嚴格執行力,上述違章情形必定能大為改觀。對于任何嚴刑峻制而言,執行嚴才是真的嚴。(椿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