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君波/文 薛紅偉/圖
南京市民侯小姐最近碰到一件郁悶事:她原先在南京一家醫院工作,2009年跳槽去了另一家醫院,最近她想起原來單位的工資卡里還有600多元錢,想把錢取出來。結果到銀行去辦理時,對方卻告知卡里一分錢不剩,現在侯小姐還欠了銀行100多元的手續費。(10月7日《楚天都市報》)
銀行的賬戶管理費該不該收,從其開始實施時其實就一直存在爭議。商業銀行及其管理部門辯解說,由于小額賬戶同樣耗用銀行的有限資源,銀行將收取一定的費用進行成本彌補,而且這樣做也是國際慣例。至于最終把賬戶收成“負翁”,他們的臉也是從來不帶紅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銀行通過中間業務收費來實現轉型,本也無可厚非。但問題的關鍵就在于,既然你收的是“管理費”,就應承擔管理責任:不說讓儲戶的錢升值吧,最起碼也要保本才是。可現在,把人家放在你這里的錢弄得成了血本無歸,還有臉奢談什么“管理”?
中國有句俗話叫做“無利不起早”,銀行當然也不例外。事實上,銀行他要想在市場上生存發展,靠的是什么?一是把儲戶零散的資金聚集起來,再貸給有需求的客戶,中間巨大的存貸利差,便是他們獲取的利益。拿老百姓的錢做本金貸款獲利,本來就是一種純粹的經營行為,何必要居高臨下地拿“管理”說事?如果沒有儲戶的錢做本金,銀行指望什么生存?
若如監管部門所說,銀行對儲戶收取賬戶管理費,是出于“收費實現轉型”的需要,我們理應給予理解。但一個事實卻是,對于那些賬戶余額多于多少萬元的大客戶,他們還是給予“免費管理”的。對大客戶的資金“免費管理”,對小額儲戶收成“債務人”,這不就是典型的嫌貧愛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