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路洗得像狗舔過一樣干凈”是武漢江岸區城管環衛作業的最高標準。江岸區城管局環衛科負責人稱,“沖洗完的道路,用手摸上去只允許有水,不準帶泥。用通俗的話說,就是洗出‘狗舔的標準’來。”(9月27日《長江商報》)
道路固然應該潔凈,但是有沒有必要要求道路必須像狗舔過一樣干凈?為了實現狗舔式道路,要求工人“從晚上10點到次日早晨7點沖洗時,每一條道路,他們都要沖洗至少5遍以上。為了保證沖洗質量,每臺沖洗車只能保持10公里的速度,在道路上緩慢行進”。并且為了督促落實,還“安排專門的質監人員進行檢查”。這要付出多大的人力成本和財力成本?
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的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于12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于8小時,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含高壓沖水)≥20%,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全面密閉化”。如此標準,并沒有苛刻到道路必須像狗舔過般干凈。江岸區城管局主動選擇高標準、嚴要求,看起來是好事,但這豈不是過猶不及?這將給環衛工人造成多大的心理壓力、犧牲多少不必要的精力?一遍能沖干凈,非要沖5遍,難道不是浪費水資源?
應該承認,城管環衛官員能夠傾力治理環境衛生,難能可貴,但如此極端,是不是暴露了形象工程的魅影和一些官員選擇性的權力潔癖?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