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大學召開中國家庭動態跟蹤調查研討會,發布由北大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完成的《中國民生發展報告2012》。調查顯示,去年全國家庭現住房完全自有率為84.7%。住房類型上,42.2%的家庭現住房為平房,比2010年調查結果下降了8.5個百分點。全國家庭的平均住房面積為116.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36.0平方米。(8月6日,《北京日報》)
北大校長助理李強表示,將持續開展調查并發布數據,為政策決策提供依據。然而,在筆者看來,這樣的研究和“事實上屬于平均的數字”無法真正成為決策參考的依據。全國家庭的平均住房面積為116.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36.0平方米,這樣的結果足夠令人欣慰,但事實是怎么樣的呢?不容忽視的是,在城市中存在大量的外來務工人員,他們不僅沒有自己的房子且可能無“立錐之地”。大中城市中普遍存在的“蟻族”現象、“蝸居”現實,足以說明有極大量人群并沒有真正的“人均住房36平方米”的住房。
深入到這個“人均住房36平方米”數據之內,可以發現最廣大的農村房屋被統計進去了、也被平均進去了。但農村居民的住宅又如何和城市市民的高樓大廈相比?無論是社會價值、保障能力,都不可同日而語,在一個“平均數字”之下,不僅不會讓決策者考慮到社會民生短板、城鄉差距,反而有可能讓部分人沾沾自喜。
“平均”之后的數字,并不是說就一定不科學、不嚴謹,筆者的意思是過度講究平均和看待平均數字,會引人進入一種思維誤區。多年來與統計數據中的“平均”有關的數字比比皆是,如“工資平均”之后的“被增長”、平均之后的“被就業”、食品安全合格率高達95%的被平均......被平均之下因為與公眾感受有差距,最終不過是創造出“張家有財1000萬、九個鄰居窮光蛋、平均起來算一算、個個都是張百萬”這樣的笑話。
“平均”下來的數據,不僅難以當成“參考”,反而可能影響重大決策。時下,國內房價仍然居高不下,處于調控的緊要關口,是不是因為一個“人均住房36平方米”的數據,就沒有加大調控力度的必要了?同時,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努力使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按照這一“數據”,社會公眾早就“住有所居”了,提這個宏觀目標還有什么意義?三年內建設3600萬元保障性住房的目標,設立還有什么價值?
令人揪心的是,上述“平均數據”已經嚴重與社會現實脫節!不僅不會對決策者起到真正的提醒和借鑒作用,反而會誤導公眾,影響樓市的宏觀調控。因此,筆者認為,這樣的“平均式研究”,耗費社會資本和人力物力,不搞反而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