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已有各項保障制度不斷完善。”近日,《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經國務院批轉公開披露,對于公眾普遍關注的公務員養老問題,長達4000多字的正文里提到了這短短的一句話,至于到底怎么“穩步推進”、如何“不斷完善”,鮮有提及。比起其他方面較為具體的描述,這樣的內容顯然過于簡略。
社會各界對《綱要》的關注是異常強烈的,因為在這個問題上,相關法律長期處于一種尷尬的地位。2011年7月,為“規范社會保險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開始施行,但這部以“公民共享發展成果”為宗旨的法律,卻明確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目前中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由財政統一籌資、統一支付,標準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正是由于這種不平等的現象長期存在,讓大多數公眾對于《綱要》充滿了期待。
養老制度改革已經是個老問題了,目前飽受詬病的無疑是養老金的雙軌制。企業人員每月繳納養老保險,退休金卻只有退休前工資的三分之一左右;公務員不用繳納養老保險,退休金反而與工資水平相差無幾。與企業相對固定的退休金不同,公務員的退休金還隨著工資不斷上漲,這更讓企業員工望塵莫及。雖然這些年企業人員的養老金也在逐年上調,但是與公務員相比仍然有不小的差距。如此顯而易見的事實,已經讓不公平到達了制度的層面。
事實上,公務員也是普通的勞動者,只不過工作的對象是社會公共事務,本質上與其他的從業者沒有區別。當前,社會輿論普遍呼吁盡快廢除養老金雙軌制,居于主導地位的行政部門如果一再回避和拖延這個問題的解決,只會激化矛盾。任何有遠見的決策都應該意識到這種風險,這正是“十二五”規劃要極力避免的,作為指導下一個五年改革發展的關鍵性文件,需要的是明確的方向,讓社會看到前進的希望。然而,《綱要》模糊的態度和語焉不詳的描述,顯然沒能達到這種效果。
誠然,改革是一項長期的事業,總是充滿艱難險阻,也正因為困難才更需要展示改革者的智慧和勇氣。有權制定相關政策的行政部門首先會面臨內部的阻力,養老制度改革涉及的是公務員,拿“自己人”開刀,同時也會觸動自己的既得利益。如果現有的利益格局不能被盡快打破,從而使養老改革成為無期限的紙上談兵,那么行政機關還能否擔起主導公務員養老金改革的重任,就成了疑問。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已有各項保障制度不斷完善。”這句話一邊強調要改革,一邊強調要完善已有的制度,到底是改還是不改,難道就沒有清晰的語言表達得更明白一點?給人的感覺是,公務員養老改革在規劃里不提還不行,提又很難說清楚,只好用這種語意不清、彈性極大的模糊語言一筆帶過了。作為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方面的“十二五”規劃綱要,應當有較為清晰的方向和步驟,以籠統的“穩步推進”和“不斷完善”作答,實際上回避了公務員養老改革這個公眾極為關心的議題。(婁士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