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市里出臺了新政策,凡是企業合同工以上的農村在外工作人員,都可以將家屬子女的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那時還是種地上交“三提五統”提留的年月,我以企業合同工的身份在鎮機關工作,家里的農活幫不上,妻子自己種著十畝薄田,累死累活一年下來,除去統籌提留,所剩無幾。如今有了轉非政策,我毫不猶豫地將妻子和兒女轉為“非農業戶口”。
然而,隨后的問題接著就來了:原先的土地被村里抽回去了。妻子轉了“非農業”,卻沒有人考慮安排工作。沒有了土地,又沒有工作,日常的生活咋辦?生活消費、孩子上學都需要銀子,僅靠我那點微薄的工資收入簡直是杯水車薪。之后,就給妻子在鄉鎮企業找了一份工作,但工資還是少得可憐。幾年之后,機關事業編制人員的工資蹭蹭地上漲,非在編人員的薪水卻“巋然不動”。干著同樣的工作,因為身份問題,卻享受不到同樣的報酬,“同工同酬”只是停留在臺面上和紙面上的一句空話。
想徹底改變自己的現狀,但年齡已過不惑之年。自己不愿放下多年來熟悉的營生改行,重新找工作單位而年齡又偏大,再到一個新的單位,原先的積累就幾乎為零。最主要的是,沒有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待遇全憑領導一句話。而領導在非在編人員身上的待遇安排又很難與“同工同酬”這一理念接軌。盡管你做的工作是一個在編人員一輩子努力也達不到的水平。
也相信“人挪活,樹挪死”,幾年后,帶著滿腹心酸毅然棄鎮搬家進城,再找一份工作糊口,我自己的境遇稍稍改變。然而,一連串的問題又接踵而至。先是,妻子找工作難,不工作,又難于支撐一個“家”。女過四十,找工作難上難。再是,居無定所,房價直線上漲,這對一個毫無資本積累的家庭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而近幾年市里出臺的廉租房政策,戶口要求必須是城區四環以內的城鎮戶口,這樣我們在鄉鎮的城鎮戶口便“無效”。孩子大了,上大學,又是一筆不菲的資金。
此時就想,我們賴以生存的那點土地已非我所有,而我當時全家辦理了“農轉非”后,國家取消了“農業稅”,“三提五統”也不再收取,那么,我的“非農業戶口”竟沒有一點實際意義,再“非”轉“農”已無可能。嗚呼!當初何須“農轉非”,換了一張遺憾終生的“非農業戶口”,成了“姥姥不痛,舅舅不愛”邊緣人。
類似境況的家庭不獨我一人,期待著社會政策有所變革,向像我等一樣的人群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