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合川區草街街道龍潭村發生的森林火災,盡管已撲滅1個多月了,但在草街街道辦,一場圍繞救火補貼的“大火”至今仍在燃燒。火災后,干部不汲取教訓,反而“論功行賞”,干部撲火一天補貼700元。據悉,因為違規發放救火補貼,草街街道辦書記、主任被免職,但仍以副書記、副主任身份繼續主持工作。這引發群眾不解,官員到底是被處理了還是沒被處理呢?(5月28日《工人日報》)
民眾對公仆撲火獲重金補貼之所以意見大,原因大概有二:一是干部拿高額撲火補貼,有點視“火災如過節”的味道。難怪有網友戲言,“這群干部看著大火不會都是懷著過年般的心情吧?”二是在大家的印象中,以前的群眾義務沖上前線,去撲火時,可從未聽說過有補貼能拿。不僅百姓去救火無補貼可領,而且成功領回一張獎狀的案例都鮮見。要領撲火補貼,作為主人的人民群眾就得與公仆獲得同樣的撲火待遇。
之所以草街街道辦的官員敢違規發補貼,不是他們的膽兒有多大,而是平時無厘頭的補貼都敢發、都在發,何況現在自己認為是“師出有名”,干部們不管咋樣是趕赴了火災現場去的,拿幾百元一天的補貼沒啥大驚小怪的。或許這也是合川區紀委在這起因補貼而起的“大火”越燒越旺時,才對相關領導給予一個輕飄飄的“免職”處理。說是處理,其實,兩官員該干啥還干啥,不僅主持工作的身份沒變,而且待遇也分文未少。難怪有網友稱,這樣的處理比不處理還惡,因為它像是在告訴官員,亂發補貼算不上什么事。
這樣的鏡頭與當前治亂發津貼的遲緩行動相呼應。去年,人社部有關部門開始著手在北京、云南等地調研公務員津補貼情況,并據調研結果著手起草《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這看起來是要對亂發津補貼動刀了,但隨后,民眾并未看見“刀影”。據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公共經濟系副教授孫琳統計,各地擅自發放的津補貼名目達到300多項。去年4月,武漢市直機關公務員們被要求退還2007年至2009年間多發的各種津貼補貼,保守估計總額有數千萬元。
公務員是人民出錢雇來為納稅人服務的公仆,自己給自己巧立名目,自掘發錢通途,發放撲火補貼,是權力自肥的違法違規之舉,這恰是“撲火補貼之火”的助燃劑。我們理當先立標準,盡快扭轉這種混亂局面,并順勢徹查所有機關的預算外收入。并加強究責力度,嚴處違規者,而非習慣性地采取“真保護、假處理”措施。因為假處理只會進一步助燃民意之火,最終燒到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