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濟南城管下跪勸商販”的微博引起市民關注,還配有視頻。5月1日,濟南一名城管在對一位抱著三四歲孩子的女商販經營的物品進行扣留的時候發生爭執。爭執中女商販抱著孩子給城管下跪,城管見狀也向女商販跪下。事后當事城管楊珂稱,下跪是為了與對方“平等對話”,也怕對孩子心里產生不良影響(5月6日《齊魯晚報》)。
楊珂說得好,主要也是與對方“平等對話”。既要平等對話,自然須姿態平等。一個既采取了跪姿,另一個以跪相還。在古代,下跪是一種嚴肅的禮儀,含有敬畏之意。雙方用此種方式來化解矛盾,避免沖突,在既定場合頗有功效。女商販突然下跪顯然想以低姿態示弱,以求寬宥和體恤。這是不少商販面對城管查扣執法無助時所常取的一種姿勢。
而楊珂本能地跪下。因為在他的眼里,對方不僅是一個女商販,還是一個母親,一個與自己一樣有著平等尊嚴和生存權利的公民。雖然一個是執法者,一個是被執法對象,可僅僅是分工的不同,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作為城管執法者雖手握權力,卻不能恃權自驕,更不能恃強凌弱。正因為有一顆平等之心,才會在被執法者面前有禮有利有節,文明執法。以至于當對方突然下跪時,也本能地跪下,以示尊重之意。
有平等之心,才會有體恤之心。不僅僅體恤女商販的生存之難,更體恤下跪的母親會給幼年孩子心理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這樣對孩子不好,不要嚇到孩子”,正是基于善良的體恤,設身處地地關心,才會讓楊珂本能地跪下去,并伸出攙扶的手。平等之心,不僅消弭了強權的暴戾之氣,還原了作為人的平和謙卑之心,更重要的是還原了人的良心、人的公義心、人的同情心、人的體貼心。
盡管我也知道,城管與商販的矛盾由來已久,關系尖銳對立似乎已到了不可調和的程度。而“眼神執法、下跪執法、女性溫柔執法等只能止一時之癢,非治本之策”。盡管破解城管執法難題,還需要健全法律制度和機制,從疏導、管理、規范等多方面綜合施治,但我還是對“互跪”之禮,投去贊許的目光。因為,平等的對話,遠勝于矛盾的對立。和平的方式,遠勝于暴力的解決。文明的執法才會實現社會的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