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8年04月02日 09:27:00A
臺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4月2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原定2月1日上任,但臺當局教育事務主管部門至今仍未核定。管中閔在臉書二度發表聲明,重話指臺“教育部”推諉懈怠、“違法”而不作為,使臺大校務決策與年度財務窒礙難行,臺“教育部”及相關人員自應承擔法律責任。管更說,為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定當堅持到底。曾發起挺管活動的臺大自主聯盟發起人周崇熙表示,管中閔的聲明,凝聚了臺大師生的戰力,“管中閔在臺大的高度已經被確認了。”
報道說,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臺“中研院”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后續傳出管中閔擔任企業獨立董事、學倫案等爭議。過程中,歷經1月底重開校長遴選委員會確認管中閔當選“無疑義”,與上月24日,臺大校務會議以絕對多數擱置卡管五項提案。
管中閔于上月22日首度發表聲明,要求臺“教育部”于3月底前決定聘任與否。但臺“教育部”截至上月31日止,仍未公布管人事案的結果。
周崇熙表示,之前外界總認為臺大校內有挺管、反管兩派,但自從3月24日校務會議經過8小時討論后,已經達成共識,多數師生支持管中閔成為臺大校長,帶領臺大繼續向前走,“管中閔在臺大的高度已經被確認了。”
“管中閔的聲明,也凝聚了臺大師生的戰力”,周崇熙說,管中閔發的聲明,已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為了臺大,臺大師生都很支持他。臺“教育部”應該盡速核定,別讓臺大再繼續拖著。
另外,管中閔的義務律師團律師俞戴維表示,臺“教育部”遲不聘合法遴選出來的公立大學校長,對臺大造成傷害,使臺大校務停滯不前,已構成瀆職罪。臺“監察院”應該彈劾。
俞戴維說,如果“教育部”不予核定,律師團將采取行政救濟。若是繼續拖延,律師團會設定時間點,過了時間點,就會提起訴愿和行政訴訟。(中國臺灣網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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