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臨時校務會議24日召開,出席的委員現場針對投票是否記名進行舉手表決。(季志翔攝)
中國臺灣網3月29日訊 據臺灣《旺報》報道,攸關臺大校長人事案的臺大臨時校務會議24日舉行,物理系教授張顏暉提議“5提案全部擱置”的發言說明也全都詳實記錄下來。張顏暉表示,不該在選舉結果公布前就討論選舉過程是否恰當;“臺灣民主化以來的選舉,不管選舉期間多少紛擾,‘中委會’一定依法立刻公布選舉結果,否則會引起各方抗爭,社會動蕩不安。”
根據會議紀錄,24日中午12時12分,張顏暉要求大會在實質討論此議案或相關遴選議案時,應先議決是否就此案展開討論或將議案直接退回;“此提案要求我們做的是一件非常不尋常的事情,也就是在選舉結果公布前就先討論選舉過程是否恰當。”
張顏暉說,我們都知道,選舉是實現民主的重要制度,而選后依法公布結果是此一制度的基石,臺灣民主化以來的選舉,不管選舉期間有多少紛擾,“中委會”一定依法立刻公布選舉結果,選舉期間的紛擾,只能公布結果后依法嚴辦,不可以因有疑慮而不公布結果,因為如果不公布結果,那會引起各方的抗爭,讓社會動蕩不安,而且會敗壞選舉的公信力,破壞整個選舉制度,因而使得民主的實踐變為不可能。
他表示,因此在選舉結果未公布前,討論選舉過程是否恰當,或是否應組成一個調查委員會,都是一個極為違反民主制度的做法,此例一開以后臺大任何選舉都有人可以援例聲稱,在某些事未獲得澄清前不得宣布選舉結果,那臺大校園以后將抗爭不斷永無寧日。
張顏暉說,所有選舉間的質疑有無違法都可以在公布當選人后加以調查,有嚴重違法缺失可發動不信任投票要求當選人去職,但所有人都不宜在選舉結果公布前說三道四,以免破壞選舉制度的公信力,如此校園民主才有發展的空間,大學自治才有實踐的可能。因此他要求在實質討論以前應該要議決:我們是真的要討論這個案子嗎?還是應該把它退回,直到校長當選人公布以后再議?
張顏暉說,希望大家可以好好考慮這個問題,并把所有這些議案全部退回,等校長當選人宣布以后再來討論如何檢討,“因為我們不應該破壞選舉制度。”
張顏暉發言之后獲得滿堂彩,其后每項提案他都提出擱置動議,并都獲得壓倒性贊成票數。臺大代理校長郭大維表示這個結果很清楚顯示,臺大校務會議認為無權過問校長遴選結果。(中國臺灣網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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