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酒店項目分割成一套一套的住宅,冠以“酒店公寓”來出售,這種方式將被禁止。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規劃委、市國土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酒店類項目銷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下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確,在本月31日后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酒店項目,一律禁止分層、分單元銷售。
酒店類公寓產權僅為40年
據介紹,酒店類房地產開發項目包括賓館、度假村等。由于近年來北京住宅項目銷售的升溫和房價的持續上升,個別酒店類項目擅自變更規劃和土地性質,將酒店用房設計為住宅,進行分套(單元)銷售。打著“酒店式公寓”、“精裝小戶型”、“LOFT”等旗號,作為住宅銷售。
“另一方面,這種‘住宅’無法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無法按照住宅的標準繳納契稅,物業費、水電費。購房者買了這種‘住宅’后,無法實現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及配套建設指標。”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據了解,住宅的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而酒店類則只有40年。
新酒店類項目禁分套出售
昨天下發的通知要求,在本月31日之后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酒店類項目,一律不得分層、分套(間)銷售。將一律不予辦理測繪成果備案、預售許可和現房銷售的手續。
對于已取得許可、正在銷售的酒店類項目,開發商要在賣房時向購房人明示房屋使用年限、契稅、物業服務費、水電費以及配套建設指標等情況,并明確告知購房人不得擅自改變規劃用途經營使用,并將此情況在認購書和購房合同中與購房人予以約定。
而對于5月31日前已經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的酒店類項目,如果申請分割銷售,將由四部門組織召開聯席會共同審定。據了解,近期北京事實上已經基本不再批準酒店類項目分割銷售了。
■ 解讀
1 “商改住”也將發文禁止
昨天出臺的新規定,是否是近期樓市新政的后續?對此,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稱,這與樓市新政無直接關系。
“主要目的還是規范市場,否則將來到處都是住宅,原來的商業、酒店也成了住宅,城市就失去了后續活力。酒店項目本身是非住宅類的,而新政主要是針對住宅類的。”
除了酒店外,目前也有不少商業或綜合立項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改為住宅銷售。這位負責人透露,下一步,還將陸續出臺有關商業、綜合用地項目改住宅將被禁售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