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21日)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依據市人民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每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公布,2010年度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日前已正式發布。據了解,今年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1425元和8380元,該標準比2009年度分別提高了165元和580元,與三年前相比,分別提高了325元和2660元。據悉,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是根據天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范圍確定,個人可在此范圍內自行選擇。
2010年個人繳納社保最低預算
①養老保險:1525×20%×12=3660元
②醫療保險:2000×7.3%×12=1752元
③大額救助:200元
養老、醫療保險合計(①+②+③):5612元 (來源:天津城市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