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吉林省政府了解到,吉林省今年提高了扶貧標準,確定為2800元(農民年人均純收入),高于全國500元。
據(jù)了解,吉林省貧困人口超過240萬人,脫貧任務十分繁重。部分初步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抵御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弱,每年有近百萬受災群眾需要臨時救濟。此外,還有相當數(shù)量的殘疾人、五保老人、孤兒和優(yōu)撫對象需要救助。
吉林省省長王儒林說,提高扶貧標準主要目的是扶持更多的貧困人口加快脫貧致富。“充分發(fā)揮民政工作保底作用,擴大社會救助覆蓋面,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以及新增困難群體等全部納入保障范圍。”
記者了解到,目前吉林省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及低保邊緣家庭、低收入家庭已全部納入制度性保障,覆蓋全省近200萬人,占總人口的7.3%。吉林省連續(xù)5次提高低保補助標準,城鄉(xiāng)低保補助水平分別增長1.3倍和2.3倍。同時建立了臨時救助制度和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lián)動機制,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