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12月1日起,內蒙古對從事微利項目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給予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
內蒙古明確規定:凡是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符合創業條件的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可在創業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內蒙古將進一步推廣成熟的創業培訓模式,鼓勵每一個有創業愿望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訓,對于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對培訓機構給予補貼;根據高校畢業生特點和需求,組織開展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內蒙古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于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對于申報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按規定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并做好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工作。(記者 李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