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來自中低收入家庭的市民辦理低價房申購登記手續
昨日,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暫行辦法》。記者獲悉,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為城鎮低保標準的150%。目前我市各區縣根據具體經濟狀況不同而制定的城鎮低保標準為每月330元-360元不等,對應的城市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95元-540元為低收入家庭。被認定為低收入家庭的城市居民可在申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保障或其他社會救助時,提出申請。
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員。
●認定標準——
城鎮低保標準的150%
記者獲悉,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為城鎮低保標準的150%。認定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公布一次。
有下列八種情形之一,不予認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
——在就業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的下崗、失業、無業人員,連續3次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等單位提供就業服務的家庭;
——家庭中雖無從業人員,但家庭日常生活水平明顯高于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的家庭;
——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有贍養、撫(扶)養能力,但未履行義務或轉移、放棄個人資產的家庭;
——安排子女在私立學校就讀或自費出國留學的家庭;
——擁有兩套以上住房(含兩套),且未采取自救措施的家庭;
——兩年內購置住房(因拆遷購置經濟適用房的除外)或者中高檔裝修住房的家庭;
——擁有汽車等非必需生活消費品的家庭;
——家庭成員中有吸毒、賭博且不悔改的家庭。
●收入核算——
八種情況不計入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是指長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及個人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房產、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
據了解,不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有八種:
對國家、社會做出特殊貢獻、政府給予的獎勵金、市級以上勞動模范退休后享受的榮譽津貼;優撫對象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護理費及保健金;獎學金、助學金及由政府和社會給予困難學生的救助金;因工(公)負傷職工的護理費及死亡職工遺屬享受的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因公致殘返城知青的護理費;在職人員按照規定由所在單位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及各項社會保險統籌費;政府和社會發給的臨時性生活救助金;其他不應當計入的家庭收入。
●如何監督——
虛假申報將添誠信污點
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自認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逾期需重新申請認定。城鎮低保家庭可直接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復進行家庭收入認定。
區縣民政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民政工作站、社區居民委員會將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對經舉報查實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條件的家庭,取消其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
申請城市低收入家庭采取虛報、瞞報、偽造等手段,騙取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行為的,區縣民政部門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警告,取消其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并由相關部門取消其相關救助待遇,追回已享受的救助金,并建議記入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部門建立的誠信體系。情節惡劣、觸犯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紀檢、監察部門將加強對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的跟蹤與監督,確保認定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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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如何申請
城市低收入家庭如何申請?記者昨日獲悉,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行屬地管理。
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西安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表,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申請書;戶口本、家庭成員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離異人員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判決(調解)書或離婚協議書;殘疾人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需出具二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區縣民政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除通過書面審查、入戶調查、鄰里訪問、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等傳統辦法,對申請城市低收入核定的家庭最近6個月以上的收入狀況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外,還將積極與公安(戶籍和車輛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會保險)、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金融、工商、稅務、住房公積金等部門所掌握的其家庭成員相關信息認真比對,保證認定工作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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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低收入家庭將增至6.51萬戶
我市有多少城市低收入家庭?記者昨日從市政府常務會上獲悉,實施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之后,全市低收入家庭將增加到6.51萬戶,約17萬人。
記者獲悉,2010年全市有非農業人口133.8萬戶,374.6萬人。根據國家統計局西安調查隊對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抽樣調查推算,2010年全市低收入家庭(含低保戶)13.38萬戶,占全市總戶數的十分之一。減去我市在冊低保家庭6.87萬戶,所剩6.51萬戶,約17萬人,應為全市低收入家庭推算數。
根據這一數據,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推算,實施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之后,全市低收入家庭將增加到6.51萬戶,其中約有3.25萬戶為住房保障數,按照80%的家庭以實物配租方式進行保障,20%的家庭以租金補貼予以保障。到2015年,我市計劃建設廉租住房7.4萬套,能基本解決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住房困難,20%的租金補貼數,按每戶每月80元計算,每年增加資金約1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