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7日舉行的國際金融論壇第九屆全球年會關于“中國收入分配癥結與出路”的專題會議上,北師大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李實在主旨演講中說:“個人所得稅既然不能夠影響稅收大局,為什么不給提到一萬元呢?無論是月收入三千、三千五,還是五千、六千,稅務部門都是要審核的,都是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成本,又能夠為老百姓造福,這件事情是不是很快干起來?有人會說數據難統計,這個數據能比神六、神八、神九上天還難嗎”(11月19日中國新聞網)。
去年7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現在的3500元。因為大大超出了之前預想的2500元和3000元等幾個起征點標準,公眾大呼得到了尊重和實惠。可是,繳納個稅是個永遠也討論不完的社會話題。每個人都想少繳個稅,想在自己的錢包里多留一些錢,看到此位專家建議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10000元的說法,許多網友自然表示支持。
納稅少,并不一定能讓人實現收入的增加;納稅多,未必就體會不到久違的幸福。十八大報告之中提到的“到2020年收入翻番”的目標,這些天被媒體反復引用和討論,目的無非是促進收入的增加,讓公眾提前感受一下預期的幸福。收入增加之后,個稅起征點也應該適時提高,如其不然,所有人的稅負都會有所增加。個稅起征點提高到多少,也就會成為一個問題。然而,在筆者看來,就當下社會而言,個稅起征點是否提高只是其次,關于收入問題,更重要的還有“公平”這個問題。
不患寡而患不均。收入問題,自然不是一個多與少的簡單命題,也不是稅收多寡的問題,比進行這些量上的比較更重要的是整個社會之中人與人之間的收入是否公平的問題。公平能夠促進幸福,在公平的收入格局下,征繳個稅也不會引來很大的爭議。這需要行業之間、職業之間、職位之間的收入差距要逐漸縮小。前段時間,社會上開始討論“中國式相親”,討論我國的相親為什么要先看家庭是否門當戶對、男方從事什么樣的職業、收入多少等問題。比較之下,外國則將兩個人的感覺放在第一位。原因在于,在西方許多國家,無論對方從事何種職業、是什么職位,收入都不會有太大的差異。我想,這就是所謂的“收入公平”。
要實現收入公平,筆者認為,最主要的有兩個阻礙:一是行業壟斷。社會上有幾個領域的工資收入總是領先其他行業,比如說能源行業、通信行業、金融行業,這都是壟斷造成的;二是權力腐敗。這關乎到收入的合法性和透明性,灰色收入深不見底、權力貪腐欲望無極限,造就了行業之間收入上的巨大不公。在這種不公的現實之下,月收入是否過萬、家庭收入是否達到中產階級,都顯得不重要了。
現代社會之下,征稅與每位公民有關,每位公民都應該理性看待個稅的征收。繳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在一種收入嚴重不公的狀態下繳稅。收入分配體制不公,既會增加公眾的負擔,也會讓繳稅在平衡貧富差距問題上顯得徒勞無功。(王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