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65歲以上的直系親屬同住,出租或出售原有房屋應免除部分房屋租賃稅或房產交易稅,同住每增加一年,財政應增發一定比例的基礎養老金……”
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王軍平4日在“人口挑戰與社會融合國際研討會”提交研究報告,提出應當通過減免房屋租賃稅或減抵部分租金,鼓勵學生、剛就業青年與空巢老人同住,幫助老人接觸社會、參與社會。
王軍平建議,完善以家庭為主體的老年照料服務體系,嘗試建立養老護理津貼和高齡老人照料補貼制度;完善家庭統計制度,在有條件地區率先開展建立以家庭為單位計征的所得稅制度試點,允許抵扣部分供養成本。
他還建議實施“代際和諧居住工程”,尊重親情和家庭倫理,鼓勵與老人同住或毗鄰居住。通過減免部分土地增值稅等措施,鼓勵開發“現代家族式”或“二代居”住宅,適度降低房產稅率激發市場需求,在保障房建設中先行試點。
王軍平認為,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婚姻家庭形式悄然發生巨大變化,離婚率升高,家庭規模小型化趨勢明顯,單親、丁克、空巢家庭增多,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扶助作用和能力明顯下降。
“應當把家庭發展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制定支持家庭發展的國家行動計劃,切實提高家庭福利水平,最大限度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激發社會活力。”王軍平說。
截至2011年末,我國大陸地區有1.23億65歲及以上老人,約占總人口的9.1%,老齡人數世界第一,規模超過歐洲老年人口總和。
《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要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使全國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