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7日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經濟學家辜勝阻在審議中指出,個稅改革要進一步降低中等收入者稅率,通過低稅率切實減輕中等收入階層稅負,培育和壯大中等收入階層,落實“十二五”富民理念。辜勝阻強調,個稅改革定位不在聚財而在調差距和惠民,不能通過改革增加稅收,相反要減收讓利于民。當前,相對高物價、高房價和居民高生活成本“三高”來說,居民收入在相對下降。這就是此次個稅征求意見如此廣受關注的重要原因。此次新方案將第一級稅率從5%降至3%,這是回應民意的一個重大舉措。但這種減幅還不夠,要進一步降低中等收入者稅率,培育和壯大中產階層。就世界范圍內而言,個稅改革的基本傾向,是在減輕個人總體名義稅負的前提下進行稅收結構調整,普遍采用的稅收制度是低門檻、廣稅基、慢累進和負稅率相結合,使得多數國家中等收入者的稅負很低,例如韓國中等收入者僅承擔個稅總額的5%,美國更是在金融危機期間提出中產階級永久免稅計劃。當前中國的社會基礎不支持西方式的高稅額、高累進的個人所得稅制,但可以借鑒其它國家經驗,降低個人所得稅稅率和累進幅度,進一步減輕中等收入階層的稅負。
辜勝阻認為,隨著經濟發展和收入水平提高,政府通過降低稅率,拓寬稅基,培養公民納稅意識才是正確的選擇。“十二五”期間,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將加速增長,意味著工薪階層納稅人數的增長和稅基的擴大,這將更有利于促進個稅征收的公平、培養公民依法納稅的意識,也為降低稅率提供了更大的空間。國際經驗表明,隨著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公民意識逐漸增強,可以通過低門檻、廣稅基、低稅率、動態起征的稅制改革,把勞動者盡可能多地納入到納稅隊伍中來。最高一級45%的稅率需回歸40%以下,防止商界精英和領軍人才因高稅負大量移居海外,防止高稅負成為高端人才安居樂業的“攔路虎”。高的邊際稅率會打擊此階層的納稅意愿,這不僅減少了征稅來源,而且還降低了征稅效率,增加了征稅成本。(馬軍偉 方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