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來,房地產調控的關注點放在地方細則上,其中保障房制度的落實是各地爭相“表態”的內容。這也難怪,保障房關系國計民生,其建設決心越大,成果越突出,越吻合樓市健康發展的主題。和房價、信貸、稅收等敏感話題不同,這個話題安全穩妥:上迎合中央,下安撫百姓,又不開罪開發商。地方政府怎么會不樂于表態呢?
不過,太多的歷史經驗證明,保障房建設承諾常被作為政府調控樓市預期的法寶,樓市一旦轉向,保障房的建設承諾常常流于一紙空文。
以上海為例,從2000年至2004年,伴隨土地招拍掛制度的興起和上海“雙增雙降”(增綠化率、增配套設施用地,降容積率、降建筑物高度)措施,上海房價一路上漲,戶型越建越大,部分中等收入家庭和動拆遷居民購房壓力增大。為調整住房結構,上海首次提出了兩個1000萬的保障房建設目標,即建設1000萬平方米配套商品房和1000萬平方米中低價商品房。
但此后,因上海啟動限制消費和供給的雙向調控,2005年上海房價連續6個月下探,價格甚至低于剛剛建好的部分中低價商品房,政府擔心一旦保障類房無人購買,將更為被動。就在這樣的背景下,兩個1000萬計劃悄然流產。
而因為大環境下全國房價還在一路上漲,來自中央的保障房要求從未間斷,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又成為各地建設重點。不過,2007年金融危機的到來,救市成為主旋律,各地的保障房計劃再次被弱化,直到2010年新的一輪打擊房價的調控聲再起。
2010年5月,重慶、北京、上海等地紛紛就保障房建設表態,其中公租房的新模式受到市場關注。而我們擔心的是,一旦這輪調控起效,保障房承諾是否又是迷惑眾眼的“曇花一現”呢?
本質上說,保障房體制應該是一個長期的,堅持不懈的政府工作內容,它關系著住房結構與住房體制的根本框架問題,不是應對房價上漲的臨時對策。在這一輪承諾中,我們看到的仍然是政府姿態,比如雖然公布了建設思路,但建設資金來源不明,建設進度沒有公示的跡象,完成周期不明……
應該說,政策目標是好的,但在實現目標的道路上,政府需要更多長遠的更負責任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