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們已經經歷了一次公共產品的全面漲價潮,漲價的基本理由就是推動價格改革,解決公共產品提供企業虧損問題。剛剛過去了3年,當年漲價的理由言猶在耳,新一輪漲價政策又相繼出臺。于是百姓們不明白了:3年前的漲價旨在推動價格改革,結果只見價格上漲,卻不見虧損企業扭虧,價格還是以相同的理由繼續漲。這種只見漲價不見改革效果的現象,很難不給人“價格改革就等于漲價”的印象。
其實,不管從理論上還是從實踐中看,公共產品定價市場化都是大勢所趨,尤其是在我國的公共事業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逐步過渡的時期,更是如此。
不可否認,改變計劃經濟條件下嚴重偏低的公共產品價格,使其符合市場供求規律,符合能源資源節約的國策要求,在一個時期內循序漸進地提高公共產品價格,是公共產品定價市場化的必然結果。在此情況下,要讓百姓相信“價格改革不等于漲價”,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在公共產品漲價不可避免的前提下,職能部門和公共產品提供企業如何把握漲價時機,如何向百姓坦誠地交待家底和成本,明確清晰地說明漲價的理由和依據,從而讓公眾認識到“應該漲價”并且“這個提高幅度是合理的”。
漲價的時機選擇十分重要。同樣的漲價范圍和幅度,對百姓生活產生同樣大小的影響,選擇的漲價時機不同,老百姓的反響和心理感受會大不相同。比如,在價格長期平衡,百姓收入不斷提高,價格漲幅又相對不是太大的情況下,老百姓的反響不會太大。如果多種公共產品同時漲價,范圍較大,而且又漲幅較高,再加上收入沒有增長時,老百姓的感覺就會明顯,反響就會較大。而目前,恰恰是后一種情況:一來水電氣等百姓生活必需品同時漲價,二來各行各業及廣大群眾都在經歷全球金融危機的打擊,就業難,居民收入增長慢或無增長。國家統計局調查隊的調查結果顯示,廣州逾九成市民收入沒有增加(《廣州日報》11月16日)。選擇此時進行大范圍的“價格改革”,是否適宜很值得商榷。
另一個影響百姓判斷的重要因素是,公共產品漲價的基本依據不清楚,不明了,缺乏起碼的說服力。這里包括列入定價的成本范圍不清,成本審核不徹底,甚至遮遮掩掩,百姓懷疑自己糊里糊涂地為壟斷企業高工資、高福利和高消耗埋單。因為他們看到政府主管部門要么被企業綁架,要么主動放棄監管與企業站在一起,只見企業積極轉嫁成本,不見企業節能降耗,提高競爭力,主動適應市場。一句話,就是看不到改革的效果。
要讓百姓相信“價格改革不等于漲價”,不僅政府主管部門和相關公共服務企業要拿出誠意,保證各項運作公開透明,而且還要通過自己的行動讓百姓看到市場化的努力,而決不能僅僅在產品價格上市場化,企業管理卻停留在計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