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二十八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上說,2010年國土資源工作要更加主動地參與宏觀調控,更加有效地加強監管,更加有力地推進地質找礦工作,推動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重點做好以下七項工作。
一、深入開展“雙保行動”。在保持政策穩定性、連續性的基礎上,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靈活性。合理安排2010年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加強房地產市場土地供應調控。加快編制2010-2011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提高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設用地比例,嚴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宅用地。開展出讓合同專項清理,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開展對囤地炒地等違規行為的專項整治。
二、以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平臺,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工作。
三、切實增強能源資源保障能力。加快構建地質找礦的新機制。加快構建中央、地方和企業相互聯動,公益性地質工作與商業性礦產勘查及地勘基金有機銜接,地質勘查與礦產開發緊密結合。鼓勵企業參與風險勘查。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加強國家急缺礦產資源礦業權管理。
四、督促落實國家土地調控政策,把保耕地紅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開展全覆蓋衛片土地執法檢查。擴大礦產資源勘查開采遙感監測重點礦區覆蓋范圍,維護國土資源開發利用正常秩序。嚴肅查處和公開曝光重大典型違規違法案件。
五、國土資源管理制度已經逼近重大變革的臨界點,必須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持續推進改革創新。規范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與建設研究,完善土地確權登記制度。繼續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深化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政策研究,推進城鄉統一土地市場建設。深化國土資源審批制度改革。加塊推進土地和礦業權市場改革。持續推進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推行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
六、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最后階段任務。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推動《土地管理法》和《礦產資源法》修改工作順利進行。
七、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要嚴密防范當前國土資源系統工作人員在補充耕地、土地整治、土地出讓、礦權出讓等環節出現的腐敗案件頻發現象,并針對國土資源管理風險多發、易發的部位和權力運行的漏洞和缺陷,強化制度防腐。(阮煜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