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金融危機中笑傲江湖的高盛終于被美國證監會(SEC)盯上。
4月16日,美國證監會正式向高盛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稱其在2007年發行一組衍生品時,沒有透露一家華爾街對沖基金進行“做空”交易的事實,這為投資者帶來最多10億美元損失。SEC因此起訴高盛公司和該產品的主要負責人高盛副總裁布雷斯·托雷。
消息一出,高盛公司股價在半個小時內狂瀉10%,并帶動金融股全線下挫。權威分析人士認為,SEC此舉不但令高盛聲譽嚴重受創,更令外界對近年來投資銀行在業務中存在利益沖突的懷疑進一步升溫。而作為第一起針對投行由房地產市場泡沫破滅而漁利的案件,SEC起訴的時機可能影響美國金融監管改革立法的進程。
SEC:高盛就是這樣欺詐的
SEC于4月16日上午在官方網站上發布消息稱,高盛公司在2007年4月發行合成抵押債務債券“A BA CU S2007-A C1”時,沒有披露對沖基金保爾森公司對該產品基于的住宅類按揭貸款支持證券做出了“空頭”交易。
“雖然高盛設計的產品是新的且相當復雜,但其中的欺詐和利益沖突卻古老而簡單。高盛錯誤地允許一家正在看空相關按揭貸款支持證券的機構,對這項產品施加巨大影響力,卻告訴投資者這些證券是由一家'獨立、客觀’的第三方來挑選的!盨EC執法部門主任庫薩米在公告中稱。
高盛債券發行說明書顯示,挑選按揭資產支持證券構成資產組合的是ACA公司,它沒能披露保爾森公司正在購買針對這些證券的一組信用違約掉期合同(CDS)。若債務人違約,保爾森公司將因持有CDS而獲得保險公司賠償從而獲益。SEC認為,沒有在債券發行文件中提到的對沖基金保爾森公司向高盛支付了相關費用來構建和營銷ABACUS。
據SEC的調查,高盛副總裁托雷還令ACA相信,保爾森在ABACUS中投資了2億美元,這樣看起來保爾森的利益并不與A BA CU S的投資者相對立。在這一架構下,購買ABACUS的投資者實際上構成該項產品的“多頭”,若基礎證券升值,則他們從價格上升及保爾森支付的保費中受益;而保爾森公司成為該項產品的“空頭”,從跌價中獲益。
自從2007年4月26日上市以來,到當年10月24日,該產品投資組合中的83%已經被評級公司降級,剩下的17%處在“下調關注”中;到2008年1月29日,99%已經被降級。
根據SEC的調查,投資ABACUS的投資者損失估計將超過10億美元。而市場數據則顯示,ABACUS總計售出109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