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財政部發布新聞稱,已會同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級企業,將向政府繳納不同比例的國有資本收益。至此,國企十多年不分紅的歷史結束,在今年央企利潤達到萬億之時,國企分紅正式啟動。
《辦法》規定,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對象為中央管理的一級企業,其中,國有資本收益包括:國有獨資企業按規定上交國家的利潤,以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獲得的股利、股息,國有產權轉讓收入,國有獨資企業清算收入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等。
按照《辦法》,國企分紅的比例將區別不同行業,分三類執行:第一類為煙草、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具有資源型特征的企業,上交比例為10%;第二類為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性企業,上交比例為5%;第三類為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企業,上交比例3年后再定。國資委監管企業上交紅利的程序需經過國資委、財政部兩道關口,而中國煙草總公司上交紅利,則由財政部直接審核。
上海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潘正彥表示:“就目前而言,各類央企的分紅比例并不是特別高,政府可能出于對未來幾年央企將進一步市場化的形式來考慮,雖然今年央企的利潤相當高,但是隨著中國整體經濟增長逐漸放緩,央企的盈利在未來幾年可能會有走低的趨勢,所以這樣的比例還是比較合理的。”
他進一步分析指出,對于第一類具有壟斷性質的行業10%的分紅比例規定并不是很高,這些行業每年產生的利潤是相當高的,所以其實分紅比例可以更高一些,但是這是一個初步的設定,考慮到諸多因素,所以一開始不能定得太高;第二類競爭性行業5%的比例還是比較合理的,這些行業的競爭還不是特別激烈,未來將進一步推向市場;而軍工企業因為還沒有市場化,國家對于其究竟如何改制也并不是很確定,這些企業還是要處于國家的基本控制之下,盈利并非是主要目的,所以會視未來幾年的具體情況而定。
此前,財政部和國資委相關人士都曾表示,今年試行范圍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益將減半收取,從明年開始將全額按照這一標準收取。財政部預計今年收取的總金額為17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