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又進入涼菜熟食銷售旺季。盡管衛生部早在2004年就頒布并實施了《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然而,8年過去了,在記者的采訪中,卻幾乎沒有一家超市能完全做到規范要求,散裝食品的管理多數“散漫”。
本報記者葉洲本報漫畫任夢真
□市場調查
生產日期
準確標注成難題
根據《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第十條規定,由經營者重新分裝的食品,其標簽應按原生產者的產品標識真實標注,必須標明以下內容: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等。但在超市里要想真正找全生產信息卻非常困難。
6月20日中午11點,記者來到豐臺區一家超市。在散裝涼菜熟食的柜臺前,不少顧客正在選購鹵蛋、鹵雞肝、鹵雞心,記者發現這些食品的外包裝上只打印有銷售日期,沒有標示生產日期。
“涼菜是早上做的!”柜臺的銷售員表示。當記者問到銷售不完如何處理時,另一位解釋說,“每天都不夠賣,不會有剩的。”
隨后,記者買了一份涼皮和一份涼拌素菜,銷售柜臺的說明寫著“生產日期見標簽”,但在外包裝標簽記者僅僅看見了銷售日期和銷售時間,沒有生產日期和生產時間。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不光涼菜,散裝的蜜餞、豆制品、炒貨也存在生產日期標注不清的問題。
除了個別超市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沒有標明生產日期,有的超市分裝的標簽上還用“包裝日期”取代“生產日期”。
在BHG超市,記者選購了一袋散裝的奶油麻花,包裝袋上標注的時間是6月18日,柜臺下方標注的生產日期是6月15日,記者仔細一看才發現,包裝袋上寫的僅僅是包裝時間,而并非生產日期。“包裝時間”4個字樣寫得非常小,很容易使消費者忽略。
同樣,在BHG超市和樂天瑪特記者發現,時下熱銷的西瓜,有些已經分割成兩半的西瓜早已被保鮮膜裹好放置在一旁,不過要等消費者拿去柜臺稱重后,才會標注上包裝時間。這樣一來,就導致真實的包裝時間和標注的包裝時間存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