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下發的《關于規范財產保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市場秩序禁止電話營銷擾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國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專門作出了解讀。該負責人稱,此次下發的《通知》首次將電話擾民投訴情況作為電銷業務監管的重要指標,規定對查證屬實的電銷擾民投訴將責令公司改正;對一年內被投訴兩次且查證屬實的,將責令公司限制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3個月;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的公司,保監會將責令公司停止對新客戶的呼出業務。
據了解,自2007年財產保險公司經營電話營銷專用產品以來,電話銷售已經成為產險業一個重要的銷售渠道,在降低保單獲取成本、提升服務等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隨著電銷業務的快速發展,電銷擾民問題也日益突出。保監會此次下發《通知》,就是希望能夠綜合治理電話銷售擾民問題,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通知》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應當進一步加強電銷業務內部控制,堅持集中運營、集中管理,同時要求各財險公司在經審批的電銷職場使用統一的電銷專用呼入和呼出服務號碼,以直銷形式自主經營電銷業務,并將統一的電銷專用服務號碼在公司互聯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公布。《通知》還明確規定,各財險公司不得私設分職場或呼叫中心,不得委托、雇傭非電銷坐席人員或外部機構經營電銷業務。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中明確規定各財產保險公司對明確表示不投保或拒絕繼續接聽電話的,應當通過技術手段對有關電話號碼進行屏蔽,并與行業共享“禁呼名單”數據庫,對其他公司確定屏蔽的電話號碼,屏蔽期間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此外,《通知》還就完善電銷客戶回訪機制和投訴監督機制以及強化坐席人員培訓管理等事項進行了規范。
該負責人還表示,下一步,保監會將在官方網站上公布各公司電銷業務專用號碼以加強社會監督,同時加強產險電銷業務檢查,對違背客戶意愿反復撥打、強行推銷、騷擾客戶、態度惡劣等情形加大處罰力度,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