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新規對國內銀行短期影響有限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17日表示,總體來看,國際銀行資本監管制度改革對國內銀行的短期影響有限,但長期影響值得關注。據透露,待年底巴塞爾委員會公布資本監管改革最終方案后,銀監會將適時出臺我國商業銀行資本監管的總體框架和路線圖。
自成立以來,銀監會一直高度關注銀行資本風險,按照“資本質量和資本數量并重的原則”持續加強資本監管。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銀監會將密切跟蹤國際資本監管制度進展,在本輪資本監管改革最后階段發揮積極作用,提升國際監管標準,維護國內銀行業核心利益;此外,將結合國情和中國銀行業現狀,對巴塞爾委員會提出的各項標準進行認真測算和開展實證研究,為制定國內具體的資本監管制度做好準備工作。銀監會還將與國內銀行充分討論和溝通,聽取國內銀行對銀行監管改革的意見,指導國內銀行逐步向新標準過渡。
據介紹,截至2010年6月底,國內大、中、小各類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達到11.1%,核心資本充足率達到9%,核心資本占總資本的比例超過80%。巴塞爾委員會定量測算結果表明,按照新的資本監管標準,國內大型銀行和中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均高于國際同業平均水平,在新興經濟體中也位居前列。
9月12日,各國中央銀行行長和監管當局負責人會議就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和過渡期安排達成了共識,并初步擬定了一份改革方案。方案明確了三個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分別為普通股(含留存收益)最低要求為4.5%,一級資本最低要求為6%,總資本最低要求為8%。此外,還明確了資本留存超額資本和反周期超額資本,分別為2.5%和0-2.5%。據介紹,設立資本留存超額資本要求是為了確保銀行具有充足的資本用于吸收經濟壓力時期的損失,并規定銀行必須用普通股來滿足資本留存超額資本要求;反周期超額資本要求為一個區間值,只有當出現系統性貸款高速增長的情況下,商業銀行才需計提反周期超額資本,大多數時期反周期超額資本為0。
此外,為防止過快實施更高的資本標準影響全球經濟的復蘇,巴塞爾委員會要求,自2019年開始正常條件下商業銀行的普通股(含留存收益)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總資本充足率應分別達到7%、8.5%和10.5%。(記者 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