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6日正式公布《證券期貨業反洗錢工作實施辦法》,將于10月1日正式生效。
《證券期貨業反洗錢工作實施辦法》共計四章十八條,主要明確了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券業和期貨業協會在反洗錢工作監管任務方面的職責分工;規定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盡的反洗錢工作義務,特別是包括向當地證監會派出機構的報告、備案制度,并規定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違反本《實施辦法》所應承擔的責任。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實施辦法》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完善行業反洗錢監管工作,提高監管資源配置效率,保證行業反洗錢信息渠道的暢通,使反洗錢監管工作日;、制度化,更有效推動行業貫徹落實反洗錢法律法規要求,維護證券期貨業平穩健康發展。
《證券期貨業反洗錢工作實施辦法》于6月3日至6月18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證監會共收到反饋意見28份,合計61條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