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9日透露,銀監會已要求各大商業銀行對當前面臨的六大風險進行全面自查。六大風險具體包括產業結構調整中的信貸風險、案件風險、政府融資平臺信用風險、房地產行業信貸風險、個人貸款違規流入資本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上述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近日國務院領導就銀監會上報的當前我國銀行業面臨的六大風險的化解和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根據批示,銀監會要求各大商業銀行對六大風險進行全面自查,限期整改,逐層落實化險責任。監管機構這次要求商業銀行的風險排查針對2008年11月1日到2009年10月30日發放的全部授信業務。
某商業銀行行長透露,今年每一季度銀監會召開的經濟形勢分析會上,監管層在強調當前金融要發揮支持經濟增長作用的同時,對于信貸高速增長背后所蘊含的風險總是“著墨最多”。
消息人士透露,這次商業銀行大規模風險排查的目標,是銀行系統“不出大案,不出大險,不出專報”。商業銀行要對因不盡職造成銀行聲譽損失的個人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問責。
某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內部人士說,現在商業銀行總行已經要求分支行對于六大風險進行逐筆排查,對風險已經逐層分解到個人,將管理責任分解到各業務條線,一級分行對轄內分支基層行發放的自查范圍內授信業務落實主責任人。銀行將對風險大戶逐戶建檔,制定風險處置方案。
商業銀行將對自查發現的風險隱患制定針對性的防范整改措施,對排查中發現的資本金不到位、項目手續不完備等有風險隱患的貸款要抓緊落實整改措施,對實力較弱不符合信貸準入的要加快退出,對已經形成不良貸款的各行要指派專人進行清收。
目前有銀行已經對六大風險排查的具體時間安排進行規定。2009年底需完成案件風險、個貸流入資本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三項風險的排查工作;明年3月末前,對房地產行業的風險排查完畢;6月末前,所有六大風險排查工作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