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保險市場體系建設,規范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市場準入,中國保監會日前出臺了《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市場準入管理辦法》。
《辦法》修改和調整了保險公司分支機構設立的審批:準入條件方面,強化了償付能力、合規管理、風險控制和對分支機構的管控能力等方面的內容,同時適當放寬了開業驗收的標準;審批流程方面,按照方便公司操作和合理配置資源的原則,重點對省級分公司及與之相關的高管人員的審批程序做了重新調整。對計劃單列市分支機構的設立審批也做了調整。此外在審批過程中的申報材料方面也做了簡化處理,減輕公司的申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