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官員透露,內容包括六個方面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1月9日訊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兩岸將在1月20日以后召開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ECFA)首場正式協商,目前初步敲定在北京舉行,由海基會高層領軍,臺“國貿局長”黃志鵬與大陸商務部臺港澳司司長唐煒主談,正式方案內容可望在下周定案。“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表示,期待5月簽署ECFA。
臺“經濟部”指出,ECFA主要是參酌“東盟10+1”全面經濟合作架構協定,內容有6章,包括序言、總則、貨品貿易服務貿易與投資、經濟合作、早期收獲以及其他。
支持ECFA經濟一路發
在馬英九點名ECFA倡導不力下,“經濟部”新版ECFA文宣出爐!新的折頁文宣,以高鐵列車火車頭當封面,象征“支持ECFA,經濟一路發”!“經濟部”新版文宣,力求簡單,開宗明義就以短短不到80個字,解釋“什么是兩岸經濟協議”。
相較舊版“Q&A”文宣,光解釋什么是ECFA,就用了4個問答來解釋,而且,還穿插一些“什么叫架構協議”、“一般協議”等專有名詞解釋,新版顯然更簡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