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不問責債務、問責政績。官員出政績的方法很簡單,就是借錢。等要還債的時候領導已經調離或者晉升了。債務問責機制的漏洞不容忽視。“中國究竟有多少地方政府性債務?這個連地方政府自己都說不清。只有全面的政府性審計,才能給政府債務管理提供更充分的信息。
審計署曾于2011年3月至5月對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本級及所屬市(地、州、盟、區(qū))、縣(市、區(qū)、旗)三級地方政府(以下簡稱省級、市級、縣級)的債務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結果令人擔憂,截至2010年底,除54個縣級政府沒有政府性債務外,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共計10.7萬億元。
應該說,現(xiàn)在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較為集中。但是,風險到底有多高,能不能轉化為危機,會不會失控,我們現(xiàn)在還沒有一個完整的統(tǒng)計渠道。現(xiàn)在關鍵的一步就是識別、預警,看哪里有危機。比如是否存在違規(guī)擔保、違規(guī)借款、債務資金的違規(guī)使用等。通過這個過程了解地方政府的債務究竟有多少,就可以為預警提供寶貴的信息。
雖然不少國內或國外的機構給出了各種估算,但目前政府性債務規(guī)模并無官方的權威統(tǒng)計。 地方政府債務期限結構如何,以哪些方式籌借,償債率多大,履約記錄如何,由地方政府債務形成的資本運用情況如何,所投資的項目是否能自行維持債務償還與周轉,這些都亟需權威統(tǒng)計。
希望此次政府性債務審計能夠對全國范圍政府債務進行一次更徹底、更全面摸底,為中央提供準確的決策依據。